1.1 案例与案例分析法

实践证明,在培养管理人才的过程中,案例分析是一种很有效的方法。因为这种方法能将学习者的注意力吸引到管理实践中已经做过或应当做的事情上,有利于巩固和加深学习者对所学课程的理解,培养学习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案例分析,还能给学习者创造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使其得到一个对企业管理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的机会。此外,案例分析还可让学习者通过扮演企业总经理、部门经理或其他各种重要角色去体验在企业组织中关键岗位的责任,学着解决企业中各方面的问题,从而提高其从事管理工作的能力。在案例学习的发源地——美国,案例的讨论并不苛求结果,而强调分析过程。案例分析的主要任务是训练学习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因为作为一名优秀的管理人员,其逻辑思维过程一定要严谨和准确。

1.1.1 案例的分类

学习知识的目的在于掌握和灵活运用知识。案例分析就是通过对个案进行研究和成组讨论的方式了解管理的实际情况,从而达到提高决策技巧的目的。所谓“案例”(Case),是对某企业经营过程和实际环境的全面描述,是对管理人员所面临的问题或处境的描述。由于在实际工作中,企业所面临的环境处在不断变化之中,而且影响的因素特别多,同时各行各业的业务特点也不相同,因此,案例的情况千差万别,案例的类型也极其丰富。

案例的分类方法有多种,角度不同,其分类的方法也不同。如按篇幅长短,可分为短、中、长、超长四类。短篇案例通常指2500字以下的案例;中篇案例指在2500~5000字案例;长篇案例指超过5000字的案例;超过万字的则为超长案例。以传载形式看,可以分为书写案例、影像案例、情景仿真案例及网络上使用的用于过程教育的其他形式的案例。按编写方式则可分为自编、翻译、缩删、改编等类。以所需使用的分析工具不同,又可分为工业、商业、交通运输、服务业及非营利组织等类型。从案例的专业综合程度看,则可分为单一职能性的(如生产、财务、管理、人事、政工等)与跨职能综合性两类。按案例间的关系,又可分为单篇独立型与连续系列型两类。应当指出,这些分类方法都不可能将其划分得十分明确,因为对于某个案例,既可以属于这一种类型,又可以属于另一种类型。

比较实用的分类法是按案例的学习功能来划分的。一般可以分为“描述/评审型”案例与“分析/问题型”案例。“描述/评审型”案例是介绍某一管理事件的全过程,有现成的方案与计划,由案例使用者对之进行评审,指出其长处,同时也点明其不足,还要求以所学的理论作为论证依据陈述其评价的理由。这种案例可以描述发现处理问题的全过程,达到扩大学习者知识面、验证与加深其理解理论的效果。一般是只写到方案拟定好为止,不叙述执行结果,更不加总结与评价,而是留给读者去思考。“描述/评审型”案例既不同于新闻报道,也不同于工作经验总结与介绍、交流材料,“分析/问题型”案例则在情况描述中隐含一定的问题,要学习者把这些问题发掘出来,分清主次,探究原因,拟定对策,最后做决定。这无疑有利于培养学习者全面的工作能力,体现了案例教学的基本要求。因此,“分析/问题型”案例最典型,也是管理案例的主流与躯干。

此外,还要介绍一种较新的案例分类法,它把篇幅、性质、功能、适用范围与使用对象等因素结合起来考虑,把案例归为如下四类:

(1)高结构型或技术性问题型案例。这种案例短小精悍,一般不过1500字,很少有多余信息,只把解决问题的有关事实陈述清楚,并有一种“最佳”解法与“标准”答案,同时希望学习者利用所学过的某种(些)理论或方法来推导出这种解法。它们用来帮助学习者加深理解所学过的某一概念,或学会熟练应用前不久所学过的某一个公式。这种案例类似我们常见的文字作业题,所以又称之为“习题或专业性案例”,它们虽不一定非要用定量分析手段,却总是单一专业性的。这类案例主要用于高等院校的学习者或经验不够丰富的初级管理者的基础性教学或培训中。

(2)短篇结构性小品型案例。所谓“结构性”,就是条理分明,在这一点上,与第(1)类是相同的,但其篇幅则不一定限于短篇,也可能是中篇,最长可达一万字,它不同于第(1)种之处是,一般没有什么“标准答案”,也谈不上“最佳解决方案”。不过,在布置作业的教师心目中,多半还是有些概念性的内容,希望学习者能结合实际问题,联系这些概念进行分析。这类案例多用于较低年级学习者或经验较少的管理者,同时,在高年级或经验较丰富的管理人员的教育与培训课程中,可结合讲授少量这类案例,或者在授课过程中利用这类案例作为例证工具。

(3)长篇非结构型或问题与机会确定型案例。这类案例篇幅较长,最长可达10 万字以上,但典型篇幅大致在2万~3万字。它多是综合性、跨学科的,反映了某一管理情境真实而全面的情况,将有关信息几乎都包括在内,往往掺有无关信息,有关信息有时表述不够完整,基本问题有时也不能表达得很清楚,需要学习者自己下工夫去找出问题,理出思路,分清主次,即“梳理辫子”,然后利用找出的机会,拟定各种备选方案,权衡决策。它实际上就是上述分析/问题型案例。由于哈佛大学应用这种案例最早、最多,也可以称之为哈佛型/案例。这类案例当然不存在什么“标准答案”与“最佳方法”,但它涉及多方面管理知识,是典型意义上的案例,是教学中管理案例的主体,其中还有较多人们所推崇与偏爱的理论与做法。这类案例主要用于高年级和高级管理干部的教育与培训课程中。

(4)疆域开拓型案例。这类案例向学习者描述的是个尚待开发的未知领域,无论是管理实践者还是在学术界,对这块新疆域都几乎没做过系统的研究。它所涉及的问题与机会纯属未知,甚至有关概念运用的方法都有待研究。处理这类案例,当然还是要以现有的知识为基础和出发点,但不能单纯地运用这些知识,而应当延伸、拓展它们,并力图用全新的方法去处理案例的信息与数据。这种案例在博士班及某些高级管理研究班上使用,也是目前案例教学中较少采用的一种类型。

1.1.2 案例的特征

案例之所以称为案例,首先在于它是被用于案例教学的“实例”。案例必须是实例,不是实例就不是案例。但是,实例并不等同于案例,案例与实例的重要区别就在于:案例有其特定的文体和书写规范,是为特殊的教学目的服务的。因此,不是所有写实的管理事例都可以一概称为案例。比如,从报刊上摘录的有关管理文章或报道虽然揭示了某些管理问题,但它们并非专门为案例教学所写的。尽管以这些资料为媒介也可以进行教学,但所达到的效果同案例教学是有差异的。

同样,案例也不完全等同于实例,实例是指在教学中介绍的已发生的某种事件及前人处理某问题时的经验教训,它多半是已解决的问题。究其性质,虽然也可以将其归入案例范畴,但却不能代表案例分析与教学的主流。因为这种把别人现成的经验教训和盘托出的做法,从教学方法论本源上说,本质上是代理式的学习,与课堂讲授并无二致。从管理教育的目的和案例教学的主要功能来看,包含待解决问题的案例应是管理案例的主体。问题待决型的案例要求学习者找出问题、诊出“病因”、开出“处方”,并在比较各项备选方案优劣的基础上作出决策,仿真解决管理问题的全过程,所以其能力培养功能远大于已决问题型的案例。可见,案例的重点与主体就是待决型的。其实,这种界线很难划清,常可见到某种混合型的形式,如先描述一个问题解决的全过程,然后将以后新出现的或扫尾、后遗问题的解决任务交给学习者。

1.案例的三个要素

(1)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创作小说不同,案例在情节上不得虚构,若出于某种考虑,企业或产品名称等方面的信息不便公开时,可以进行加密处理(或掩饰处理),必要时可对素材进行删减、合并。在案例的编写上,基本要求对事实做“白描”,以便使学习者能身临其境,真正融入一个真实的管理情景中。

(2)案例中包含一个或数个待解决的管理问题。

(3)案例有一定明确的教学目的,拟使学习者验证、深化和运用某些概念、理论,通过分析与讨论,掌握某文献知识,提高某方面的技能。

2.案例的功能

(1)可以培养学习者独立、综合地解决管理问题的能力。管理工作能力中最核心的是分析判断与决策能力。管理问题复杂、多因,无简单规则可循,常因管理和环境不同而选择不同对策。即使对同一问题,也可能通过采取不同办法而获得成功。国外的管理学院(或商学院)通过大量的案例分析,逐渐归纳和领悟出一套适合管理者个人特点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法和程序,使其个人工作能力产生一种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

(2)具有增进知识、扩大信息量的功能。案例分析讨论中,旁征博引,涉及古今中外各行业、上中下层管理、微观与宏观诸方面,把许多情景和典型管理事例带到教学中,甚至有一些具体的细节,使学习者获得接近真实的体验,眼界大开,思路扩展,有助于拓宽知识面。

(3)学习者在大量相互交往的背景下学习案例,能全面提高表达能力,增强说服别人、为自己的观点辩护、听取别人意见和在群体中搞好协作等综合交际能力。

1.1.3 案例分析法

1.案例分析法的背景

案例分析法(Case Analysis Method,CAM)又称个案研究法。案例分析法由哈佛大学于1880 年开发完成,后被哈佛商学院用于培养高级经理和管理精英的教育实践,逐渐发展成为今天的“案例分析法”。

哈佛大学的“案例分析法”开始时只是作为一种教育技法用于高级经理人及商业政策的相关教育实践中,后来被许多企业借鉴过来成为用于培养企业得力员工的一种重要方法。通过使用这种方法对员工进行培训,能明显地增加员工对企业各项业务的了解,培养员工间良好的人际关系,提高员工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加企业的凝聚力。

2.案例分析法的内容

案例分析法是指把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作为案例,交给受训学习者研究分析,培养学习者的分析能力、判断能力、解决问题及执行业务能力的培训方法,具体如下:

(1)培训对象:高校学生、新进员工、管理者、经营干部、后备人员等各个层面的学习者。

(2)培训目标:提高学习者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使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出色地解决各类问题。

(3)培训内容:进行案例分析法及学习事物能力、观察能力、适应新情况能力、执行业务操作能力的培训。

(4)培训方式:会议讨论方式。

3.案例分析法的特点

由于案例分析法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可讨论性,案例本身只是对企业的某些情况做一番描述,有详有略,有的有数据,有的还插入与主题不相关的话,有时是纯客观描述。但案例本身有中心议题,如经营决策、投资决策等。深入思考分析,能发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有时表面平铺直叙,却隐含着各种问题。因此,要勤于思索,发现问题所在,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问题解决的方案。

思考既是培养和开发智力的过程,又是综合运用所学的各种理论知识的过程。管理理论涉及面广,有经济科学、工程技术科学、社会科学、心理学、公共关系学等。案例分析需要熟悉企业管理业务情况,如生产经营情况、市场、财务、人事、组织等,也涉及社交、商情、科技等情况,且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基于上述情况,在对案例进行分析时,应注意以下特点:

(1)多因素的环境。把分析的对象,放到其原来错综复杂、多因素的环境中去认识、了解并深入研究。

(2)多角度分析。一个案例中,一般都会有一个或多个矛盾。作为矛盾,就肯走有其两面性,不同的观点和方法会沿不同的思路展开分析;对同一个案例,很少遇到只有一种分析方法或途径的情况。

(3)多方案的结果。案例分析的目的在于运用所学理论去分析、解决问题,因此,案例分析会出现多方案的结果,只有在比较特殊的情况下,才能简单地得出最佳方案。一般情况下,所得出的多个方案各有利弊,有时还不易进行数量化比较。

应当指出的是,多元化因素、多角度分析和多方案的结果,并不等于哲学上的多元论。由于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分析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观思想不是千篇一律的,都受自己的世界观影响,因此,就有多种学术观点和多学派的争论。

案例分析在得出方案的同时往往会引发更多的问题,这也是案例分析不同于其他方式的最本质的区别或特点。因此,案例分析要主张开放、允许辩论,然后再引导学习者联系理论加以整理、归纳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