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世界的联系与发展

5.1 复习笔记

一、普遍联系与发展

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处在普遍联系之中。普遍联系引起事物的运动发展。

1联系的普遍性

(1)定义

联系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之间的关系。

(2)特点

联系的客观性

即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联系的普遍性

a.是指任何事物都同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着,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b.是指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环节相互联系,任何事物本身都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和多样性的。

联系的多样性

包括三大类,即物与物的联系、人与物的联系、人与人的联系。联系的普遍性通过联系的多样性而存在。

2普遍联系与系统联系

(1)系统的定义

是指由一定数量并且相互联系的因素所组成的统一体。

(2)系统的基本特征

相关性

任何事物都与其他事物处于相关性之中,事物内部诸要素也处于相关性之中。这种相关性集中体现为事物之间、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

整体性

事物的相关性形成了事物的整体性,其整体性表现为两个方面:

a.对于外来作用,系统能作为一个统一体作出反应,而不管这种外来作用直接作用于系统的哪一个部分;

b.系统作为一个整体,具有它的每个要素都不单独具有的功能和性质。

有序性

系统内部结构具有层次等级式的组织化特征,每一系统都由若干作为要素的子系统组成,子系统又由一定数量的要素组成。在这种层次等级式的结构中,系统中的各个要素都处于特定的位置,形成一定的顺序和规则,即有序性。

(3)耗散过程

耗散过程使系统的整体性、有序性得以维持,并使有序向更有序的方向发展;

耗散过程也是物质、能量的消耗过程,即无序化、非系统化的过程。

3发展的方向与过程

(1)发展的方向

相互联系包含着相互作用,相互作用必然导致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从总体上看,现实运动有三种方向:

单一水平的转化,即同一等级运动形式间的变化;

下降的运动,即从高级形式向低级形式;

上升的运动,即从低级形式向高级形式。

(2)发展的过程

定义

发展的过程,就其内容来说,是指事物的发生、发展和灭亡,一个事物向另一个事物的变化,或不同事物之间的相互转化。

发展的原因

a.新事物否定了旧事物中消极的、过时的因素,继承了旧事物中某些合理的因素,添加了为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因素,并具有新的结构和功能,适应已经变化了的环境和条件,因而必然产生;

b.旧事物的结构和功能不能适应已经变化了的环境,必然灭亡。

二、联系与发展的基本环节

整体与部分、内容与形式、本质与现象、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现实与可能等构成了联系与发展的基本环节。

1整体与部分

(1)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

整体由部分组成,没有部分便没有整体;

整体制约着部分,没有整体便没有部分;

整体包含部分,部分反映整体;

整体与部分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2)整体功能与部分功能的三种情况

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

整体的功能大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

整体的功能小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

(3)正确把握整体与部分关系的方法论意义

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是综合与分析相统一思维方法的客观基础。人们在认识事物时总是首先把整体区分为它的各个组成部分,弄清它们的性质、特点和功能,然后再经过综合达到对整体的认识。同时,在实践中我们要注意调整局部之间的关系,更要注意对全局有决定意义的某一局部的研究和把握。

2内容与形式

(1)内容与形式的定义

事物的内容是指构成事物的一切要素的总和。

事物的形式是指把内容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或表现内容的方式。

(2)内容与形式之间的关系

内容是事物存在的基础,从根本上说,有什么样的内容,就有什么样的形式;事物的内容发生了变化,其形式迟早也要发生相应的变化;

形式对事物的内容具有反作用。

a.凡适合内容的形式,对内容的发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

b.凡不适合内容的形式,对内容的发展起消极的阻碍作用。

(3)正确把握内容与形式关系的方法论意义

在实践活动中,要特别注意事物的内容,依据内容的发展而不断改造形式,同时,要善于适应内容的需要,根据不同的时间、地点和条件,去选择、利用和创造最佳的形式,促进内容的发展。形式是重要的,忽视甚至否定形式的作用是错误的;反之,不顾内容只注意形式,或者脱离内容单独追求形式,同样是错误的。只图虚名不办实事,是形式主义常见的表现。

3本质与现象

(1)本质与现象的定义

本质是指事物的根本性质,是构成事物各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本质有层次上的不同,又初级本质、二级本质等。

现象是指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本质的外在表现。现象区分为真象和假象。真象和假象都是本质的表现形式,真象以直接的形式表现本质,假象以一种特殊的形式表现本质。

(2)本质与现象之间的关系

本质与现象相互区别

a.现象是个别的、片面的东西,是事物本质的具体表现,而本质则是同类现象中一般的、共同的东西。

b.现象是多变易逝的,而本质则是相对稳定的。事物的本质在该事物的根本矛盾得到解决之前是稳定不变的。但是,在事物本质不变的情况下,表现出来的现象却经常变化,往返流动,不断地改变着形态。

c.现象是表面的、外露的,可以直接为人的感官所感知,本质则深藏于事物内部,只有靠理性思维才能把握。

本质与现象相互依赖

本质是现象的根据,本质决定现象,本质总是通过一定的现象表现自己的存在;现象则从特定的方面表现事物的本质,它的存在和变化,归根到底依赖于本质。

(3)正确把握本质与现象关系的方法论意义

科学的任务就在于辨别真象与假象,并透过现象把握本质。为此要掌握大量的现象,尽可能全面观察;要进行深入的理论分析,从一级本质到二级本质,不断深化对事物的认识。

4原因与结果

(1)原因与结果的定义

原因是指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

结果是指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

(2)原因与结果之间的关系

原因与结果的关系确定为原因在前,结果在后。

原因与结果的区别是相对的。如果把具体的原因与结果纳入事物无限发展的链条之中,同一现象在一种关系中是结果,在另一种关系中又是原因,反之亦然。

因果关系表现为多样性。

因果关系表现为复杂性。

(3)正确把握原因与结果关系的方法论意义

在实践活动中,我们只有全面把握事物的因果关系,才能通过自觉的努力,消除不利的原因,使因果关系运动朝着有利于人的发展的方向运行,以达到我们所需要的有利结果。正确把握原因与结果的关系为我们总结历史、把握现在、预测未来,提供了方法论指导。

5必然与偶然

(1)必然与偶然的定义

必然是指事物联系与发展中合乎规律的确定不移的趋势,具有在一定条件下的不可避免性。

偶然是指事物联系与发展中并非必定如此的不确定趋势。

(2)必然与偶然的辩证关系

没有脱离偶然的必然

必然要通过偶然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

没有脱离必然的偶然

在似乎偶然性起支配作用的地方,实际上总有必然性起着决定作用,并制约着具体的偶然变化。

必然与偶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

a.相对于某一过程来说是必然的东西,对另一过程就可能成为偶然的东西,反之亦然;

b.新事物的成长有一个由偶然到必然的过程,旧事物的衰亡有一个由必然向偶然的转化。

(3)正确把握必然与偶然关系的意义

必然决定事物发展的根本方向,因此,要着重认识事物发展的必然或规律,并以此为根据制定目标和计划,使行动具有高度的自觉性。

充分估计到各种偶然因素的作用,善于敏锐地识别和把握机遇。

6现实与可能

(1)现实与可能的定义

现实是标志一切实际存在着的事物的范畴,是指相互联系着的实际存在的事物的综合。

可能是指包含在事物中、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

(2)可能的分类

现实的可能,即在现实中有充分根据,在目前条件下可以实现的可能。

抽象的可能,即在现实中缺乏充分的根据,在目前条件下无法实现的可能。

抽象的可能也是一种可能,即它在现实中有着某种根据,这种根据不充分,而不可能是在现实中全然找不到根据的东西。

(3)可能与现实之间的关系

可能与现实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可能与现实具有质的区别。可能不等于现实,现实已不是可能。

可能与现实又是统一的。可能是潜在的、还没有展开的现实,现实是充分展开并已经实现了的可能,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4)正确把握现实与可能关系的方法论意义

在实践活动中,必须从现实出发,并对可能性作出全面分析;要防止坏的可能成为现实,同时创造条件,使好的可能转化为现实。

三、联系与发展的规律性

1规律

(1)规律的定义

规律是指事物及其发展过程中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2)规律的特点

本质性,规律是事物及其发展过程中的本质的联系;

必然性,规律是事物及其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的联系;

稳定性,规律是事物及其发展过程中的稳定的联系;

客观性,即任何规律都是客观的,不依人们的意图和愿望而存在并发生作用,既不能人为创造也不能人为消灭。

2规律的类型

(1)从规律存在的领域划分

自然规律,是指贯穿在自然领域、支配自然界事物运动的规律。

历史规律,是指贯穿在社会领域、支配人们历史活动的规律。

思维规律,是指贯穿在思维领域、支配思维运动的规律,既不同于自然规律,也不同于历史规律。

(2)从研究角度划分

动力学规律

动力学规律在经典力学研究机械运动规律的基础上产生,可以根据一定的初始状况来确定整个体系的运动,确定这一体系在每一个定时点上的位置和运动速度。

统计学规律

统计学规律是指通过统计学方法揭示的事物之间的必然联系,体现一种必然性与多种随机现象之间的规律性关系。

(3)从规律发挥作用范围划分

一般规律,是指对一定领域内所有事物都起作用,对发展的全过程都起作用的规律。

特殊规律,是指对该领域内某些事物起作用,或对该发展过程的某些阶段起作用的规律。

3辩证法的实质

(1)辩证法的实质

辩证法是一个规律体系,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三个基本规律。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根本动力。

a.联系的根本内容就是不同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不同要素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

b.发展的根本动力就是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

c.发展的结果意味着一事物变为另一事物。

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

矛盾分析法是认识的根本方法。

(2)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与主要表现

根本分歧

是否承认矛盾构成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并把对立统一规律应用于认识论。

主要表现

a.辩证法用联系的观点看待世界,认为一切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之中,形而上学则用孤立的观点看待世界,否认事物之间存在着本质的联系;

b.辩证法用发展的观点看待世界,认为发展的本质是新事物的产生与旧事物的灭亡,形而上学则用静止的观点看待世界,否认事物在本质上是发展的;

c.辩证法用矛盾的观点看待世界,认为矛盾是事物自我运动、自我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形而上学则认为每一事物都与自身同一,根本否认事物内部存在矛盾。

在这种种分歧中,是否承认事物内部存在矛盾,以及如何用概念的逻辑反映事物的矛盾运动则构成了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