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沐浴应在患儿进食后1小时进行。

(2)观察婴儿全身情况,注意皮肤、肢体活动等;沐浴过程中观察患儿面色、呼吸,如有异常,停止操作,进行处理。

(3)注意保暖、避免受凉;注意水温,防止烫伤,不可将婴儿单独放置在操作台。

(4)注意保护未脱落的脐带残端,避免脐带被水浸泡或污水污染。

(5)婴儿头部如有皮脂结痂不可用力去除,可涂油剂浸润,待血痂软化后清洗。

(6)如有静脉留置针、PICC等导管,沐浴时注意局部用巾单包裹保护,防止淋水。

(7)沐浴用品一人一巾一用,特殊感染患儿有条件单独盆浴,护士穿隔离衣、戴手套,换下衣物包被、尿布放入双层黄色垃圾袋扎紧。

(8)腕带或额标脱落者,应及时补上,并做好双人核对后再佩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