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纪大了,眼睛里容易进沙子。
于锋虽然不想承认,但不得不说,重生回来这三年,他的心理年龄似乎成熟了十岁。
人老了就容易念旧,人老了就容易伤感。
于锋一直希望自己的兄弟能够得到幸福,特别是大壮。
因为大壮命苦,和他一样从小没了爹,家里也承受着贫穷等原因带来的各种不幸。
特别是前世,大壮的眼角膜真的被恶霸取走了。
因为这件事,大壮的母亲得了抑郁症,没有多少年就去世了。
而大壮受到了刺激后,精神也越来越差,后来神经失常,住进了精神病医院。
再后来,他还得了厌食症、胃癌。
于锋去见他最后一面的时候,大壮已经瘦得只剩下了皮包骨,两米多人只有一百斤出头。
临死前,他还一直喊着妈妈。
这一世,他的命运和前世再也不同了。
虽然私下里于锋还是喜欢称呼他为大壮,但是,他的大名在夏国已经如雷贯耳。
他叫宋清城,今年已经锁定的NBA首轮秀,未来的NBA巨星。
“锋哥,谢谢你,是你给了我一个最好的大壮。”阿兰达玛也动容地说道。
曾经阿兰达玛是有些喜欢于锋的。
但是后来,她也看得出,于锋心里只有一个林清秋。
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女孩明知道一个男人很优秀,还要迎难而上,去追求对方的。
特别是阿兰达玛。
阿兰达玛极为务实。
大壮虽然情商不是很高,但很够用。
每次他打比赛回来,都会在客场买很多礼物给阿兰达玛一家。
阿兰达玛的爸爸妈妈都很喜欢大壮,觉得这孩子很踏实,给人一种安全感。
久而久之,阿兰达玛在父母的各种建议下,终于和大壮走到了一起。
大壮也非常听这个未来老婆的话。
而阿兰达玛对大壮的妈妈也非常好,现在已经和对方吃住在一起。
听到两个人现在的事情,于锋十分开心。
今天,大壮刚回到天州,晚上的宴会他肯定会出席。
此时,金玉玟望着阿兰,一脸羡慕道:“真喜欢你们这样的爱情,我就不行了,我喜欢上了一个大坏蛋。”
于锋咳嗽了一声:“江湖上的事,少放在这说,想吓死娘家妇女啊!”
“讨厌!臭锋哥!你最坏了!”金玉玟冲着于锋一通龇牙咧嘴。
于锋也不理会,只是微微一笑。
在他眼中,某些人可能一辈子只适合做自己的妹妹,而不是女朋友,情人。
金玉玟就是其中一个。
于锋只希望金玉玟能够赶快长大,尽早成熟起来,找到自己的另一半。
来到了学府酒楼时,很多同学已经到了。
不少学生已经毕业,或者即将进入社会,他们的心智都比较成熟,聊得都是一些工作上的事情。
倒是202寝室的一群家伙,照样没正经,正在聊着游戏。
于锋当然不会怪他们,因为他们平时都很辛苦。
这个寝室除了大壮,其他人都没有继续打篮球,而是忙起了生意。
赵汉伟、张洋、赵刚坚守着天南海北网吧。
谷旭阳则开始帮着家族和非凡集团做生意。
江伊凡则帮着自家经营着和非一般的业务。
每一个人的人生都变得非常充实。
当然,他们也有一些同龄人无法体会的心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