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火刑

南江省用了五年的时间对这个拐卖团伙追查,终于锁定了月姐,可现在月姐死了,如何才能够深挖这个犯罪团伙里的其他成员呢?

不过既然出现了命案,重案组还是马不停蹄的赶到了现场。

在路上,王警官说起了本案的经过。

“报警的人是一个老大爷,他家就住在彩钢厂附近,早上散步的时候,他看到了彩钢厂冒起了浓烟,起初他还以为是什么流浪汉在里面生火取暖,可走过去一看,发现房间中央有一个用红砖砌起来的烧烤炉,在烧烤炉上赫然架着一个被烧焦的尸体!”

听王警官说完,在场的所有人都懵了。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儿童拐卖案了,而是一起恶性杀人案。

“这个案子实在是太奇怪了。”陈明嘟囔了一句。

“哪里奇怪了?”

林梦坐在旁边,很是不解的问道。

陈明沉吟少许,问:“这个月姐来临江是干嘛的?”

“拐卖儿童啊。”

陈明点点头:“他们是一个分工明确的组织,从月姐的行动方式来看,她已经蹲点很久了,而且动作迅速,一看就是惯犯,她不远千里来到临江,怎么拐卖一个三岁的小孩子还没有超过十个小时就被杀了呢?”

这句话一语惊醒梦中人,林梦恍然大悟:“对哦,那个神秘的男人把小孩给送回来了,他的身份很可能是破解这起案子的关键!”

“说的不错,孩子被送回去之后,月姐就被人以这种残忍的方式杀害了,可这种杀人方式没有深仇大恨的人是做不出来的。”

林梦嗯了一声,顺着陈明的思路继续说道:“‘月姐’是拐卖儿童的犯罪成员,丧尽天良做了不少的坏事,得罪的人也一定很多。可是‘月姐’从南江省突然出现在相隔万里的宁州市,怎么会被仇人追到这里呢?难道这个仇人掌握着比我们警方还详细的线索?!”

陈明点点头,示意她继续说下去。

林梦沉思了片刻,缓缓说道:“凶手很有可能就是那个送乐乐回家的男人!”

这个问题确实是陈明正在思考的事情,于是他转而说道:“那么问题来了,这个男人和‘月姐’有什么深仇大恨呢?能和拐卖儿童的犯罪团伙成员结仇,一定是和拐卖儿童事件相关的成员,比如是被拐儿童的家人,或者……”

“或者什么?!”林梦一愣神,立刻问。

“或者这个男人又是一个凌驾于法律之上,自诩执行正义的人。这种情况在咱们以往侦破的案件中已经遇到了很多。”陈明摇摇头,本案在不觉间已经变的复杂起来,现在不仅要继续追踪拐卖儿童的犯罪团伙,还要寻找杀害“月姐”的凶手。

大约过了十五分钟,警车缓缓停靠在路边。

不远处就是案发现场的彩钢房,外围已经拉起了长长的警戒线,刑警队的同事们正在勘查现场,寻找凶手留下的犯罪痕迹。

法医也已经到达,陈明他们一同穿过警戒线,朝着彩钢房走去。

距离彩钢房还有十多米的距离,炭火已经被扑灭,但是还能看到有淡淡的烟雾升起,空气中还能闻到一股烤肉的香味。

这里是一个城郊的空地,已经出了市区,彩钢房坐落在这旷野荒郊,别说找不到目击证人,就连一个监控探头都找不到。

凶手选择在这里杀人犯案,说明他要么是本地人,要么对这里经过了缜密的调查。

难道这个凶手真的是尾随“月姐”而来?

王警官向现场的刑警询问了一下情况,重案组立即介入调查,老姚去询问报警的老大爷;沈秋去观察周围环境,做案情模拟,寻找凶手的进出路线;江听白在彩钢房的门口做痕迹勘,陈明和林梦还有法医科的同事走进彩钢房,对现场进行勘查尸检。

彩钢房里没有灯,一缕阳光从窗子照进,在阳光的照射下,空气中的尘埃全部显现。

房间里还保持着原状,一个烤全“羊”架在火炉上,刑警已经将炭火扑灭,其他的一切都没有动。

死者一丝不挂,脸朝下被架在火炉上,身体摆成了一个大字形。

全身被三根五米长的钢筋贯穿,两根钢筋从死者的小腿贯穿,另一端贯穿了死者的小臂,

中间一根钢筋,从死者的下体穿入,从死者的口腔伸出……

这是一种古老的刑罚,名叫“檀香刑”,也叫“白蜡刑”。不过在本案中,称为“钢筋刑”最为贴切

檀香刑就是把檀香木削成尖头长杆的形状,然后放进香油里煮 煮的时候要加进去面团和生的牛肉然后再捞出来,让檀香木沾染上谷物和肉食的气息。煮三、五天之后,檀香木会变成坚硬而柔韧的材质,这样刑具就准备好了。

然后让犯人俯趴在条案上,用大木锤将刑具从犯人的下体一点点打进身体里面,最后从喉咙穿出来。古书中记载,这种刑罚的过程中檀香木会避开犯人身体里面的重要器官,所以犯人不会立刻毙命,会哀嚎三天三夜。

本案由钢筋贯穿,死者立即毙命。

从尸体的情况来看,死者为女性,经过颅像比对,此人就是本案犯罪嫌疑人“月姐”。

死者正面朝下,前身的烧伤最为严重,头发全部烧焦,身体肌肉组织严重萎缩。表面皮肤已经出现炭化,多处出现假裂创。

由于死者经受高温,钢筋贯穿的伤口处肌肉严重炭化,我们用了好大力气才把钢筋从死者的身体中拔除,只留下了一个贯穿死者全身的中央钢筋。

死者被抬到医用隔离垫上,调整回仰面朝上的姿势,由法医进行进一步现场尸检工作。

任秋石来到死者的头部位置,仔细观察,死者的面部经过高温炭烤皮肤已经严重萎缩,轻轻拨开死者的眼角,没有发现外眼角有被烟雾熏黑的形似苍白色“鹅爪状”改变,这在法医学上称为外眼角褶皱,是因火灾致死的死者常反射性紧闭双目,对判断死者死因有重要意义。

“钢筋刑”的这种死法,陈明还从来没有见过。

凶手选择了这种非常有创造性的杀人方式,也说明他与死者有着非同一般的仇恨。

什么样的凶手会与一个拐卖儿童的犯人有如此大的仇恨呢?这不禁让人感到深思。

“哎,刚刚找到的线索,现在又断了,之前的那么多被拐儿童该怎么找啊。凶手只管自己杀人泄愤,不知道这个人被警方抓住后,将会对我们抓捕犯罪人员,以及追查被拐儿童的下落有多么重要!”林梦眉头紧锁,很是愤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