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黑,你要带我去哪里?”
耳旁的风呼呼刮,听不清他嘴里嘟囔了句什么,只能感觉到他浑身的肉纹里充斥着兴奋到跳跃的细胞。他只专心的驾驶着摩托车,倚着并不光亮的前灯,目光炯炯,那前方是什么在指引?我是个性懒的人,也不去追问,双手紧紧扶住他的腰身,他不精壮,却有着青春的紧实感。
我坐在摩托车的后座,只管闭起眼,这后座我不是第一次坐了,充分的信任让我不去顾虑那么多,索性闭上双眼,感受风强劲的向身后拉着我的长发,满脑子是今天收到手的大学录取通知书,等了这么久,终于一份千里之外的陌生城市伸出双手,向我发出邀约。下一步是什么?未来怎么样?总之,可以逃离这里,终于不用再事事听从妈妈的安排了。
她爱我吗?每日规定吃多少鸡蛋喝多少牛奶,必须吃什么蔬菜,扎什么发型,穿什么样的衣服······不管犯多大的懒,只要说“我要学习”,她就能容忍我的所有。期中期末只需要拿出一个她满意的分数,她就喜笑颜开,差零点五分就是大逆不道,就要挨抽。我并非天资聪颖,天知道我十几年的书读得有多么挣扎。
“到了。”他在一户院落外的大门处停下了摩托车,“慢点儿。”他在空中伸了下手,我已经麻利的从后座跳下,我在他面前从来没有装成公主模样。
“这是哪?”我疑惑的看着周围,许是太空旷,周围没几户人家,黑漆漆一片,只有头顶的一片繁星点灯。
“带你参观我家。”他笑嘻嘻的牵着我的手就往院门里拉。
“神经啊?大晚上的参观?我不去。”
他知我倔强,便说,“傻妞,逗你的,我回来取个东西,让你陪我一下。”莫非他胆小?不该啊!但我还是随他进入了那院门。
院里房屋很多,院前是望不到边的玉米地,“你家院子这么大啊?”我一边摸黑拽着他,一边问。“嗯。”早就听说他家境殷实,他却不做更多说明,我也不曾在意那么多,毕竟我的心里在走另一条路。
“这是我姐姐的房间。”他介绍着。
“嗯······漆黑一片,你不用介绍了,赶紧找东西吧······”我话未说完,便被一股突如其来的力量推到了似乎是床的边沿。
“你!”话未说完,一个身影朝我正前方像失了重力一般,直直倒了下来,是他身上的味道,混合着阳光、薰衣草味、机油的味道。我一时懵了,只这么顺着那股力量一并向身后倒了下去,还好,是一张并不柔软的床。我想挣脱,可是低估了他看似瘦削的身躯,竟这般沉。他双手压着我的双臂,正在我努力想抽身时,听得突然一个闷哼,他的头垂在我的耳边,我也停了下来,周围很安静,自始至终我没有想过大声喊叫,就像我已经料定他不会做什么一样。
我抽出手来,抚着他的发,就这么安静的过了很久。终于,他撑起身子,把我也扶起来。“你怎么了?”虽然我知道那一刻,他可能要图谋不轨,但是就一股想使坏的心思。
“被床沿卡了一下。”如果有光,定能看到他脸颊的羞赧红霞。我忍不住笑出声,那床沿似乎是铁制的。他在我额头轻敲了一下,“走吧,我送你回去。”“嗯。”
这个暑假分外漫长,整个假期我都在帮妈妈站商店,商店斜对面便是他开的一家摩托车修理店。两家店中间隔着一条马路,他时常跑来帮我擦擦柜台,找我聊聊天。有一天,妈妈突然问我,“他这开的什么店?三天两头的往咱这跑。”我扭头不语,瞥一眼店门外的他,他正蹲在店门口的一摩托车旁,正巧看到了我,便扔下一旁的等待修理摩托车的客人,向我跑了过来。
我皱了皱眉头,假装要出门清扫,赶紧走出商店。“傻妞,干啥呢?”
“没看见扫地呢?”
“我帮你呗。”我直起身,抬眼望向他,清晨里的他是那般纯净,笑容灿烂,满眼真诚,一笑露出两颗不太明显的虎牙,正架着两只沾满机油的黑乎乎的手站在我面前。
“扑哧,”我也忍不住笑出来,“你看店门口那人,一脸疑惑的等你呢,赶紧去做你的事情吧。”
“嘿嘿,好嘞。”说完他又伸手想敲我额头,被我轻巧躲过,他看了看自己黑乎乎的手指头,笑着转身,甩着两条大长腿跨过柏油路回到自己的店里。
这条柏油路并不宽敞,路两边却聚集了这个小镇几乎所有的店铺,闲来无事,聚在一起聊天便是各店家的最爱了。我不参与的,大多数都在商店柜台边坐着,听歌发呆、看看闲书,这一天看到一个同学的弟弟,背着一把吉他走进店来。
“弟弟,学了多久?能弹完整的曲子吗?”
“可以啊,我弹给你听。”弟弟投入的弹奏,看我听得陶醉,临走说,“你想学?我把吉他和谱子都放你这几天,你弹着玩。”我欣喜万分。
打开谱子,学着那弟弟的样子,琴弦一根根的拨弄,居然有了不成调的音,正投入间,一个常给隔壁理发店帮忙打水的“疯子”进来了。
“疯子”清醒的时候还是正常的,他帮理发店打水,帮饭店倒垃圾,会换点零钱,听说是高考的时候受了什么刺激,偶尔会发病,变得疯癫不已。“疯子”走近我支支吾吾,我看着今天还算清醒,问道,“你想弹?你会?”“疯子”双眼放光,嘴角喜得要咧上天,叩头虫似的点头,伸着双手,我递过吉他,也许是被“疯子”眼底的渴望打动。
“疯子”接过吉他,瞬间像变了个人,弹奏的动作行云流水般,我恍惚了,他也曾是个意气奋发多才多艺的少年吧。突然,音乐戛然而止,“疯子”双臂紧紧的抱着吉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出店门,我反应过来,大喊着追出店门,“那不是我的吉他,还给我!”
想到弟弟的大方,我却没能护好,怕“疯子”摔坏了吉他,我急得眼泪打转。
一个身影飞速的追上前,用脚绊住了正在踉跄奔跑的“疯子”,是他。“别弄坏了吉他。”我大喊着追上去,各店铺的人都开始围上前,“疯子”惊恐的瞪着双眼在地上挪着身子,努力让自己坐起来,双手却始终紧紧的护着那把吉他。
两个人上前掰开了“疯子”的手,我看到了那手上有新的鲜红印记,他从“疯子”手里夺过吉他,塞给发愣的我,可能我只是想要回吉他,却没想过这一番情景。被夺了吉他的“疯子”在柏油路边撒泼的哭号起来,他弯腰揪住“疯子”的衣领,佯装扬拳说,“以后别惹她,记住了!”“疯子”伸手护住脑袋,止住了哀嚎,点头,人群嗡嗡。
我上前一步伸手拉了拉他的衣角,“走了,他没怎么样,只是想弹吉他,走了走了。”他回头直起身,双手扶住我的肩膀,“你没事吧?”
“真没事。”我抱起吉他就往商店走,如果当事人不离去的话,那些围观的人也不会尽快散去,那个想弹吉他的“疯子”便会更久的经历着恐惧。
回到商店,放下吉他,他也跟了进来,“洗洗手吧。”我递上一块新毛巾,跟他的白T一样的颜色。
他一边擦手一边说,“明天我带你去县里看看吧?”
“看什么?”
“咳嗽啊!”
“没什么!白天好一些。不怎么咳。”
“我听你妈给理发店老板说你晚上咳的厉害,都一个多月了。我已经把店里安排好了,明天带你去县里疾控中心看看。就这么说定了,明天我来接你。”说完转身跑了。
这是怀疑我有什么传染病了吗?算了,看看就看看吧。第二天跟妈说这事,妈同意了。
他说来接我,就是陪我坐公交车去县里。习惯了独自一个人处理事情的我,第一次觉得身边有个人陪着,似乎也不错,虽然问诊、拍片、找医生都是我,他只负责跟在身后。
“你这个不是肺结核,应该就是支气管发炎了,去医院打个点滴就好。”医生笑眯眯的说。
我扭头看了一眼他,“看,我说没什么吧?你非要带我来疾控中心看。”他不语,就低头笑着。
“你们能有这个意识还是很好的,及早诊断不耽误身体,小伙子不错。”医生赞许的看着他。
回家后,我把结果告诉了妈妈,妈妈不露声色的说,“不是就好,去刘医生的诊所挂点滴吧。镇子本来就小,你俩老走到一起,你是要出去上大学的人,不会有什么结果的。不过我也不讨厌这孩子,他对你好,就是高中还没读就退学了。”我不喜听妈妈说别人读书少,便插了句话,“妈,那我现在去刘大夫的诊所了。”说完,我便走出商店。
我知我想独立,可又是个听话的,正思索着刚那一段妈妈的话是什么态度呢,被熟悉的声音打断了思绪。“傻妞,干嘛去?”他在店门口招呼着。
“哦,我去刘大夫诊所挂点滴。”
“等等我也去。”说着他转身走进铺子,我知他又要取锁关门了,想到妈妈的话,连忙阻止,“不用了,谢谢你上午陪我去县里,害你一直没做生意,我自己去就行了。”话还没说完,他已经锁了铺子门,三步并作两步到了我身边。
哎~罢了。我笑了笑,允他走在我身边。这时候我才发现,这七八百米远的路程,我们并没有多少话讲,更多的是我开始回忆之前我们是怎么度过在一起的时刻的:
初中我们是同学时,他与班里一女同学早恋,我帮他们来回送信,信的内容我从来不私自拆开看,只觉得那时他们二人很真诚,一边苦思着能不能考上高中,一边与对方依依不舍。
初中快毕业时,学习底子好的女同学要考高中,无心学习的他要回家继承土地家业。他俩都哭红了双眼,我哄完了女同学,又去看站在走廊里红着眼眶的他。
“你一个男孩怎么也哭了呢?不是该去哄哄她吗?”
他扭头看了眼我,笑着说,“傻妞,明天我就不来上学了,你替我好好照顾她吧。”
“为什么不来呢?被老师赶回家了?你就会不能安静的坐在课堂里,写写作业背背书吗?”
他微笑着用手指轻敲了一下我的额头,“傻妞。”
然后,他就从我的生活里消失了······
高三毕业的暑假,是我第一次在小镇上“抛头露面”这么久的日子,以往都是在家、在县城的学校宿舍学习,突然的坐在这镇上的商店里,倒像是小镇上来了个新人。
不知何时,他在商店对面租了铺子,鬼节约我去夜骑。
虽然这个小镇不怎么过“鬼节”,但也一句两句的被叮嘱,过十二点不要外出,听到身后有人喊你不要回头。
他那日偏偏过了十二点,悄悄约我出来,我跟妈说要去厕所。
小镇的家家户户有室内卫生间,但也保留了旱厕。于是我从旱厕旁边并不高的院墙翻出墙,他不敢打开摩托车灯,但是月光皎洁,他扶着我找到不远处停在路边的摩托车。
我不问他要去哪里,只负责坐在后座。
路上的行车越来越少,行走的路越来越颠簸。
“这么偏僻,去哪里?”
“怕吗?”
难道我说害怕就可以顺势抱紧他吗?“不怕。”我是这么有骨气的。
他将摩托车停下,熄火。
当身体在空间里突然的静止,才知夜被清冷的月光浸染得寒凉不已,我不禁打了个冷颤。
“今天鬼节,怕了吗?”经他提醒,我才发现不远处尽是坟冢,夜里还有人在烧纸钱。
“你真会挑地方兜风,走,我想回去了。”我是怕的,尤其是一阵凉风拂过,或者那燃烧的纸钱还是磷火都能让我心里发毛,汗毛孔倒立。他像是看穿了我的心思,笑着发动摩托车,“好,送你回去。”坐在后座,第一次感受着他脊背的温度······
“嘀嘀嘀~”摩托车的喇叭声此起彼伏。“那小子又要带你去兜风了?”妈面无表情的问,我不敢答,因为我猜不出他要做什么。“大考完了,去放松吧。”我偷眼瞧着妈,这次她是认真说的。
“嗯。”我窃喜的出门,常年只与课本卷子为伴,能来找我的玩伴是少之又少,他的出现,的确为我枯燥的假期生活增色不少。出门瞧着,他打头阵,后面跟着四五辆摩托车,每辆上都坐着车主的女朋友,都是小镇上的孩子,虽然没怎么接触过,但也从各店铺店主的唠嗑里知道了很多的关系。
他见我出门,便停止了按喇叭。“走,我带你上山。”他拍拍座驾的后座。
我尴尬的看看其他人,都满脸笑盈盈的,我迟疑着不肯上车,他们都带的女朋友,我这上了车算什么啊?“快点快点,我给你们带路。”一个男孩说完就笑着汽车在前面慢走起来。
“别看别看,人家害羞。”不知是谁说了句,便都自觉骑着车先走了,传来哄笑声。
他依然笑着看着我,他可真是有耐心的人。于是我坐上了后座,双臂搂住了他的腰,他高兴的喊了一声,卯足了劲儿追赶起来。去往山上的路不平坦,过石子路,河道,还要在低矮的群山间穿梭。过河道时,水流湍急,两个人在摩托车上被水直往山下冲,我紧紧的拽着车座,终于在歪歪扭扭中上了岸。他看到我被打湿了的裤腿,满眼愧疚。
是夜,终于到了一个帐篷前,跟帐篷主人协商好,宰了只羊煮上,围坐在帐篷内,他们有说有笑,我受不了帐篷长期在山里驻扎的潮湿,混着酥油的味道,加上跟他们也不是很熟悉,便寻了个理由,走出帐篷。
帐篷在矮山坡的一块平地上驻扎,帐篷边有两棵大树,一棵树上挂着羊皮,另一棵树旁靠着马鞍,马车,几辆摩托车。矮山坡下是一条小河,在月光和树的叶影下,发着粼粼的光。这一切,又被群山包裹着。我趁着月光摸索着走到小河边,就着一块大的石头坐下,屁股底下传来一阵冰凉。果然,山林间是幽冷的。刚坐下,他不知何时一路跟着我到这,也坐在石块上。
“看什么呢?”他问。
“没什么。你怎么也出来了?”
“他们的说笑没意思。冷吧?回帐篷还有被褥。”他说着将手臂搭在我的肩上,比起屁股底下大石头传来的冰凉,这臂弯的温度让人心安,甚至是少许的依赖感。
“芳妈和芳叔都说,你是考大学的人,你是要离开小镇的人。你上完大学还回来吗?”他突然伤感的问。
“你的铺子租的是芳叔的吧?芳妈也参与进来了?”我苦笑了一下,这个世界上总有人比你还要操心自己的事情。“那你是怎么想的?”
“你肯定是要去上大学的!我想你上完学后能回来。”他扭头看着我。
我避开他的目光不语。
“我是不是很傻?”他追问。
“不是你天天喊我傻妞吗?怎么成了你傻了呢?”我笑着回,心里却没有任何答案,可以说,他与我都不曾出现在“以后会怎么样”的计划里。两个人都沉默了,只听得见溪流潺潺。
“喂,你俩不冷吗?赶紧进帐篷。唉~冻死我了。”一声吆喝把我们唤进了帐篷。女生一边铺盖,男生一边铺盖,我却整夜的清醒。
第二天下山路过河道时,他让我坐了另一个人的车,我心里有些许的失落,旁的人喊我抱紧骑车人的腰,我却双手紧紧抓着摩托车上能抓的地方,我是惧水的。不料,摩托车一歪,岸边人一声惊呼。我感觉到湍急的河流一股劲儿的要把我往山下冲,除了双手,我整个身子已顺河歪斜,瞬间,浓浓的恐惧感向我袭来,我只知道不能松手,否则我会被冲到山底。
骑车人努力撑起身子挡着摩托车。这时一只手将我拦腰抱住,大喊,“松手,松手。”河水灌着我的眼耳口鼻,但我听出那声音是他。已经完全不知道是怎么被拖上岸的,只模糊间听到他在数落那个骑车人:“跟我说什么技术,你不是说可以不打湿她的裤腿就能过河吗?你看看现在!还不如我带她!”
“选错路了。”那骑车人嘟囔着。
我深吸一口气,恢复了不少气力,颤抖的手脚也稳定了不少,“行了,怪我太重了。”周围人见我无大碍,气氛缓和了不少,笑着开始修整摩托车,继续赶路。他扶起我,我拍了拍他的胳膊。
下山的路上,我一直倒在他的后背,他骑的车是那般平稳······
“嘶~好疼。”他赶紧跑出去找刘大夫。送我回来时还不忘吐槽,“这刘大夫真是年龄大了,血管都找不准,两支胳膊得静脉上都是针眼子,在大拇指附近扎也能扎偏,还疼吗?”看着很少嘀咕得他我忍俊不禁,“是我得血管太细了,不好找。”“你也是该多吃点了。”
距离我离开小镇去求学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他鲜少来商店找我,不是被芳芳叫走,就是被芳叔芳妈拉住洗脑。有一回,我从商店回家路过他的摩托车修理铺,远远看到芳妈眉飞色舞的与他说着什么,他低头用狗尾巴草在地上胡乱的划着什么。芳妈瞅见我走近,便停住了口。
躲不掉这尴尬场景的我只得微笑着打了个招呼。他闻声抬眼看我,双目放光,仿佛看到了什么希望,正准备起身,却又被芳妈拉住,“这孩子,我话还没说完。”我看了眼他便走开了,不经意也瞥见了他失望的眼神。
芳芳好啊,我们都是初中同学,她也是初中毕业便不再读书的,但是人长的白净,蒸得一手好馒头,是个能早当家的孩子,与他再合适不过了,我除了会读书,在这个镇子上又能做什么呢?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如此想后,自己也不再去关注他的铺子是否开门,也知,四下里都是芳家人在盯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终于盼到了我离开的日子。
新的城市,新的校园,尽是新的面孔,正忙于适应间,一天突然接到了他的电话。
“你学校的地址给我。”
“干什么?”
“我要去找你。”
“找我做什么?”
“给我你的地址。我现在在机场。他们来抓我了。你把地址发我手机上······”
“发什么疯?”一头雾水的我耳边传来一阵忙音。
待我再回到小镇时,得知家里商店要转让了,我最后一次站在商店门口,看着斜对面的那间还存有斑驳油渍的铺子,门锁已经生了锈。“哎~放假了,回来了?”
循声望去,是那个载我跌进河水里的骑车人,“嗯,回来了。这变化挺大啊,路边的小平房怎么就起了一栋三层洋楼呢。”那人看了看商店对面的小楼,叹了口气说:“那是他跟芳芳的婚房。我们都以为你们会走到一起。”
“哦,他们要结婚了!”我的声音像从遥远的地方传来。
“你刚去大学,他不是给你打电话?问你要地址那次?是我们送他去的机场,你不知道,他家里人跟芳家人,追得他到处跑,他偷攒了钱要找你去,你是硬是不告诉他地址啊!被抓回来后还逃了一次去火车站。”
对,有一次手机上的未接来电显示,是他的号码,但因为忙社团活动,我没有及时回复,后来也将这事儿忘了。
“他也算为你抗争过了。对了,你大学生活还好吧?“
“嗯,还好,那你先忙,我先回了。”
当初,我只当他做事全听别人摆布,只当他做事欠考虑且幼稚,却不知他为我,已达到他做决定的权利上限。
是什么从眼角滑落?定是顽皮的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