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式论述河北现当代小说史之前,我们有必要对近现代以来河北的行政区划及其沿革做一些简要的说明,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尽量客观、准确地确定自己的研究范围和研究对象,才能使我们对河北现当代小说史的撰述真正贴近现代河北曾有的历史,而不致使原本有其内在联系和发展脉络的河北现当代小说史被现代河北多次发生的行政区划变更切割得支离破碎。当然,这里所说的“现(当)代河北”并非一个严格的历史学概念,它更多地属于一个文化概念,其起始的时间与中国现代文学孕育和发生的时间基本一致,即20世纪初。因此,一部河北现当代小说史,实际上涵盖了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个历史时期,从思潮上看甚至可以上溯到清末。为了论述的便利,依照学界惯例,我们以1949年为界,将河北小说史切分为现代和当代两个时段分别探讨。
一 清末河北(直隶省)的行政区划
“河北”这一省名是1928年6月间根据南京国民政府的训令改称的[1]。此前,无论是清朝末期还是北洋军阀统治的民国时期,今河北省所属区域均称“直隶”。清朝末年,直隶省下辖顺天、保定、永平、河间、天津、正定、顺德、广平、大名、宣化、承德、朝阳共12个府,冀州、赵州、深州、定州、易州、遵化、赤峰共7个直隶州,围场厅、张家口、独石口、多伦诺尔共4个直隶厅。以上各府、直隶州、直隶厅又分别下辖若干州(散州)或县。其中,朝阳府及其所辖县现在分别属于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赤峰直隶州及其所辖县与多伦诺尔直隶厅现在属于内蒙古自治区。其余11府、6直隶州、2直隶厅中,保定、永平、正定、顺德、广平、承德6府和冀州、赵州、深州、定州、易州、遵化6直隶州所辖各州县以及张家口、独石口两直隶厅,均在今河北省境内。[2]稍有出入的,是河间府与宣化府。这两个府所辖州县中,除河间府下辖之宁津县今属山东省,宣化府下辖之延庆州今属北京市外,其余各州县亦均在今河北省境内[3]。出入较大的是大名府、顺天府和天津府。大名府因与豫、鲁两省交界,早在雍正年间已有数县划归河南省。至清末,大名府仍辖1州6县。其中,开州和南乐、清丰、长垣3县属今河南省,东明县属今山东省,仅元城、大名2县(元城县后来又并入大名县)仍属今河北省。按清制,顺天府因系京师所在地,故地位高于普通府,首官不称知府而称府尹,在行政隶属关系上既直属朝廷,又兼属直隶省,重大事务由直隶总督和顺天府尹共同管理。至清末,顺天府共辖5州19县,其中3州(通州、蓟州、昌平州)11县(房山、大兴、宛平、良乡、顺义、怀柔、密云、平谷、武清、宝坻、宁河)分属今北京市或天津市,其余2州(涿州、霸州)8县(三河、香河、文安、大城、保定[4]、固安、永清、东安)仍属今河北省;天津在明代为天津卫,清雍正三年(1725年)改置为天津州,属河间府管辖,旋又升格为直隶州。同治九年(1870年)天津直隶州始改置为天津府,下辖1州6县,其中,天津、静海两县属今天津市,庆云县属今山东省,其余1州(沧州)3县(南皮、盐山、青县)仍属今河北省。清朝初期,不仅直隶省所辖地区比今天的京、津、冀三地之和还要大许多,而且省内首官的设置和省会的驻地亦无定制。直到康熙六年(1667年),清廷始改保定巡抚为直隶巡抚,越二年即康熙八年(1669年),直隶巡抚驻地始由真定(正定)迁往保定,保定才正式成为直隶省省会。雍正二年(1724年),清廷又改直隶巡抚为直隶总督,驻地仍在保定。至同治九年(1870年)直隶总督同时兼任北洋通商大臣,保定仍为省会,但直隶总督在一般情况下已移驻天津,只是到冬季封河后才还驻保定,天津已设立直隶总督行馆。这种情况持续到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以后,直隶总督就终年常驻天津办公,天津实际上取代保定成为直隶省的省会。[5]从以上介绍中不难看出,在清末,直到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之前,今河北省与北京市、天津市基本上同属一个省。天津在当时不仅一直受直隶省管辖,而且自同治朝以后更逐渐成为直隶省事实上的省会。即便是北京,在当时也兼属直隶省,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受朝廷“直辖”。[6]
二 民国时期河北的历史沿革
中华民国建立之初,地方行政区划一开始仍沿袭清制,河北省仍称直隶,仍辖清末之12府、7直隶州、4直隶厅。但1913年(民国2年)1月北洋政府即颁布命令,决定废除府一级建制,同时所有直隶州、直隶厅及散州、散厅均统一名称为县。2月,直隶省正式裁撤府一级建制,并将各直隶州、直隶厅及散州、散厅改置为县[7]。但顺天府因系首都北京所在地,特予以保留并直接隶属中央,这是北京与直隶省完全脱离隶属关系之始。直隶省在正式裁撤府一级建制后,又在省、县之间设立了四个观察使,俗称“道”。具体情况是:以原天津、河间、永平、承德、朝阳5府及遵化、赤峰2直隶州所属各县置渤海道(后易名为津海道),以原保定、正定2府及易州、定州、深州3直隶州所属各县置范阳道(后易名为保定道),以原大名、广平、顺德3府及冀州、赵州2直隶州所属各县置冀南道(后易名为大名道),以原宣化府及张家口、独石口、多伦诺尔3直隶厅所属各县置口北道。其后,直隶的行政区划又发生了如下四项较为重大的变更。
一是京兆特别区域的设立和北平特别市的建立。中华民国建立后,顺天府仍袭清制,其辖区除首都北京外,另辖5州19县。1913年2月直隶省裁撤府一级建制时,顺天府虽然暂时得以保留,并且直接隶属中央政府,但它所属的5州却改置为县,故此时之顺天府实际下辖24县。1914年5月,顺天府所属文安、大城、保定、宁河4县划归直隶省渤海道,顺天府实际下辖20县。1914年10月,北洋政府决定废顺天府,改置京兆特别区域,京兆区仍辖20县。其中大兴、宛平、房山、良乡、昌平、平谷、密云、怀柔、顺义、通县等10县属今北京市;蓟县、宝坻、武清属今天津市;其余7县(涿县、三河、香河、安次[8]、永清、固安、霸县)仍属今河北省。及至1928年6月,北伐战争基本结束时,南京国民政府发布训令决定将直隶省改名河北省,同时决定撤销京兆区,将其所属20县全部并入河北省,将北京易名为北平,特置为受国民政府直辖的特别市。1930年6月国民政府曾决定将北平市改为河北省辖市,但至当年11月又恢复其为特别市[9]。这样,在整个民国时期,一方面是1928年以后原京兆区所辖各县都划归河北省,另一方面则是曾经作为北洋政府统治时期的民国首都的北京市和后来的北平市,除去1930年的短短几个月外都一直由中央政府直辖,与环绕着它的直隶/河北省不再存在兼属关系。
二是察哈尔特别区域的设立和察哈尔省的建立。1914年6月,北洋政府决定设立察哈尔特别区域,直隶省仅以口北道所辖之张北、独石、多伦3县归之。口北道原来辖13县,其余10县仍属直隶省。1928年9月,国民政府决定特别区改省。11月察哈尔省政府成立,直隶省口北道所辖延庆、宣化、万全、怀安、阳原、蔚县、怀来、涿鹿、龙关、赤城等10县全部划归察哈尔省。
三是热河特别区域的设立和热河省的建立。1914年6月,热河特别区域成立,直隶省以渤海道所辖承德、滦平、平泉、隆化、丰宁、围场、建昌、朝阳、阜新、建平、绥东、赤峰、开鲁、林西14县归之。这14县中,承德、滦平、平泉、隆化、丰宁、围场6县属原承德府所辖,建昌、朝阳、阜新、建平、绥东5县属原朝阳府所辖,赤峰、开鲁、林西3县属原赤峰直隶州所辖。1928年热河特别区域改置为热河省时,河北省与热河省之间未发生新的行政区划变更。
四是天津市与直隶/河北省之间的分分合合。由于天津自同治九年(1870年)直隶总督兼任北洋大臣起就已具有直隶省省会的某种地位和功能,自1902年起事实上已取代保定成为直隶省新的省会,因此,将民国后直隶省的省会就正式设在了天津。1928年6月国民政府决定直隶省更名为河北省时,同时决定将天津与北平一起改为受国民政府直辖的特别市,而河北省省会则改设在保定。但是,由于当时驻防直隶的阎锡山一心要控制天津,因此同年7月4日新的河北省政府不是在保定而是在天津原直隶省署举行了成立典礼。几乎与此同时(7月11日),在北平召开的政治分会会议上,白崇禧提出了北平改革的7项方案,其中第2项又明确主张河北省政府移设北平,其理由是只有借助河北省政府的力量才有利于北平的发展。白崇禧这一提议获得通过后又上报国民党中央,至8月29日国民党中央决定河北省政府由天津迁往北平办公。于是,自1928年10月河北省政府正式迁往北平府右街口前国务院旧址办公开始,至1930年10月中原大战后接管平津的张学良令河北省政府由北平迁回天津原址办公止,新成立的河北省政府实际上设在了作为特别市的北平。1930年10月以后河北省政府又在天津办公,这种情况持续到1935年6月,由于日本侵略者对天津不断骚扰和逼迫,经国民政府行政院批准,河北省政府才最终移驻保定。[10]
显而易见,自进入民国以后,或者说自中国进入现代国家的发展阶段之后,在清末还依稀存在的京、津、冀三地基本上为一个省的局面已不复存在。从1913年全国撤销府一级建制时顺天府暂时得以保留,到京兆特别区域的成立,再到北平特别市的建立,说明北京与直隶/河北之间已不可能再保持所谓的兼属关系了。而天津尽管自1902年之后已成为直隶省事实上的省会,但到了1935年也还是告别河北而成为受国民政府直辖的“特别市”了。
三 当代河北的行政区划及沿革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河北省的行政区划又陆陆续续发生过一些较为重大的变更。一是察哈尔省、热河省先后撤销,部分县重新划归河北省。察哈尔省1952年撤销,当年先后划入察哈尔特别区域和察哈尔省的口北道13县中,除多伦县今属内蒙古外,张北、沽源(独石)、延庆(今属北京)、宣化、万全、怀安、阳原、蔚县、怀来、涿鹿、龙关、赤城等12县全部回归河北省。同时划归河北的,还有20世纪二三十年代由察哈尔特别区域和察哈尔省设立的康保、尚义、崇礼等县。热河省1955年撤销,当年划入热河特别区域的渤海道14县中,原属承德府下辖的承德、滦平、平泉、隆化、丰宁、围场等6县全部回归河北,原属朝阳府与赤峰直隶州下辖的建昌、朝阳、阜新、建平、绥东、赤峰、开鲁、林西等8县分别划给今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二是天津与河北的分分合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天津一开始仍为中央直辖市,到1958年被变更为河北省辖市,河北省省会也相应地由保定迁至天津。但到了1967年天津再度升格为直辖市,河北省省会也只得再度迁出,先是在保定,后来在石家庄。三是部分县重新划归北京和天津。1928年北平、天津两市被确立为特别市时,原京兆特别区域所属20县已全部划归河北,天津特别市在当时亦未下辖县。所以现在北京、天津两市所辖各县(或区),基本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河北省划拨过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河北省行政区划的几度变更,概而言之,由于察哈尔、热河两省的撤销和今张家口、承德两地区的回归,河北省的版图就其外缘来看,较之民国时期无疑更接近清末时期的直隶省版图。但北京、天津两座大城市的直辖,特别是天津与河北之间的分分合合,也无疑给当代河北政治、经济、文化、文学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问题和挑战。
四 本书的研究对象及基本内容
行政区划的调整和变更是任何社会发展过程中都难以避免的一种现象,因此我们需要做的只是依据这种历史事实合情合理地确定自己的研究范围和研究对象。毫无疑问,当代河北学者所撰述的河北现代文学史自然应该以当代河北的行政版图作为依据来确定自己的研究范围和研究对象。循此原则,那些历史上曾经属于河北但现在却已划归别省或已单独成为省一级行政建制的地区,例如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乃至河南、山东两省那些曾经隶属于河北(直隶)的市、县,均可以不再列入河北现代文学史研究的范围。但是,上述各地由于其自身的地理位置及各自所拥有的综合实力之间存在着太大的差别,因此,它们在现代河北文化/文学事业的发展中曾经具有的地位和影响力也不可相提并论。简言之,今属辽宁、内蒙古、河南、山东的那些市、县,包括后来又回归河北,但当年曾经随着察哈尔、热河特别区域及省的建立而脱离河北的张家口、承德地区各县,相比较而言,都属于当时河北(直隶)省的边远地区或欠发达地区,因此,它们的去留诚然也会对现代河北文化/文学事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一时的影响,但这种影响绝不会是伤筋动骨的、致命的。对现代河北文化和文学事业带来重大影响的,是北京和天津两大都市的“直辖”。但这两大都市的“直辖”及其对河北的影响,情况并不完全一样。
应该说,北京文学与河北文学是有关联的。这不仅因为清末的顺天府曾经兼属直隶,也不仅因为民初京兆区所属二十余县后来都曾划归河北,更重要的原因是两地同属燕赵文化圈,一些带有地域性的文化/文学品种如京剧、河北梆子、评剧、乡土文学等更容易相互亲近和交流。而北京作为首都所具有的影响力无疑也更容易辐射到河北,再加之20世纪30年代以后,某些文学组织如“北方左联”“中国诗歌会北平分会”等,其所涵盖的范围实际上并不是依省划界,而是将京、津、冀视为一体的。因此,无视京、冀文化与文学事业的特殊联系是不妥的。但是必须看到,北京(北平)市自进入民国以后就一直受中央政府直辖,即使是在清末,顺天府也只是“兼属”直隶省而已,换言之,北京(顺天府、京兆特别区、北平)与河北(直隶)的文化/文学事业毕竟又有着各自相对独立的历史承传(管理体系、机构建制、报刊等)。因此,我们可以研究京、冀文学之间的联系和影响,却不可以也没有必要把某个时期、某个阶段的北京文学纳入河北文学的研究范围。
但天津的情况却应该另当别论。因为不仅自清末至20世纪30年代,天津就一直是河北(直隶)省的实际省会,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天津又一度成为河北省的省会。众所周知,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曾经长期存在着一个相当普遍的现象,即各地区之间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全国的情况如此,各省的情况亦复如此。一般来说,各省的省会都是该省的政治、经济、文化、文学事业的中心。就此而言,自清末至20世纪30年代,自50年代至60年代,作为河北(直隶)省省会所在地的天津,其文学事业、文学实力、文学成就理所当然地是当时河北省文学的形象代表。同时还要看到,由于天津曾长期是河北省的省会,因此,津、冀之间文化/文学事业相互关联的程度自然更为紧密。例如,评剧是在河北省唐山一带诞生的,但它的成熟、发展乃至扩大影响,却与天津关系极大。再如,梁斌、孙犁无论如何都是公认的河北文学的重镇,但他们后来却由于行政区划的变更而“变”成了天津作家。因此,本书对现代河北小说史的书写,就所涉及的地域而言,将本着尊重历史事实的精神,把直辖以前天津小说纳入现代河北小说史的书写范围。因为当时的天津小说实际上就是当时河北小说的主体和重心之所在,如果不谈当时的天津小说,不仅将无法反映出当时河北小说的真实面貌,而且不可避免地要把一部活的、具有自身生命形态和历史变迁踪迹的河北现当代小说史,切割成几个孤立的、缺乏内在联系和发展脉络的历史“片段”。
由上所述,我们可以确定本书的研究对象。首先是籍贯意义上的河北作家,即那些生长在河北,又长期工作在河北的作家。其次是虽然不是河北籍的作家,但长期或者一段时间在河北工作,有的甚至还担任过河北文艺界领导职务,比如康濯、刘真、袁静、孔厥、邵子南、汤吉夫等。特别需要提出的是,赵树理虽然是山西籍作家,但他的生活与创作却与河北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1943年10月到1948年9月,赵树理生活战斗在河北的涉县、武安、临城、平山等地,他的许多重要作品取材于这些地方的人和事,因此,本书特设一节谈赵树理在河北的创作。丁玲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显然与作者在河北怀来县、涿鹿县的几个村庄的生活密切相关,因此,本书也不能不设专节来讨论。再次是后来定居京津的作家,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如孙犁、梁斌,虽然他们后来都到了天津工作生活,但他们的籍贯在河北,部分重要作品在河北完成,而且取材和生活基础也在河北故乡。另外一种如王蒙、浩然、蒋子龙等作家,他们的籍贯或祖籍虽然都是河北,但他们的主要创作却是在京津时期完成的,故而不能算河北作家。当然,由于河北行政区划的频繁变更,这个研究对象范围只是相对而言的,进入研究视野的作家,我们关注的是他的小说创作与河北的关联;而没有纳入研究视野的作家,我们看到的是其小说创作与整个河北文化特征的疏离。因此,在研究对象取舍的问题上,虽然颇费思量,但仍有进一步讨论的空间。
本书在内容上,共分上、中、下三编。上编是“河北现代小说”,主要讨论了“五四”时期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河北小说创作;中编“河北当代小说(一)”论述的是“十七年”时期的河北小说创作,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到“文化大革命”爆发前的河北小说创作;下编“河北当代小说(二)”探讨的是新时期以来的河北小说创作,主要包括“文革”之后历史进入改革开放时期的河北小说创作。为了完整反映河北现当代小说史的发展线索和河北当代小说全貌,本书对21世纪以来的河北小说创作和21世纪崭露头角的作家,也用一定篇幅加以评述,以作为新时期河北小说史的自然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