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婚姻制度是人类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非自古有之,不同历史阶段和不同国家的婚姻制度,各有差别。

不过,结婚制度和离婚制度,自创设至今,已趋完善,并显现出一定的发展规律,即结婚条件越来越宽松,离婚提起越来越自由,婚姻的纯粹性越来越高。

一、我国的离婚登记率

离婚登记率,是指一定时期内(一般指一年),每一千个人中离婚次数的比率。分母是总人口,分子是期间内的总离婚次数,表示方法是千分率。离婚登记率计算公式为:某年离婚登记率=(某年离婚次数/某年总人口数)×1000‰。

民政部近年来的《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1]数据显示,2003年至2019年,我国离婚登记率连续17年上涨,2019年离婚登记数量和2003年相比,上涨4.5倍多。以下是我国民政部官网“民政数据”的“统计公报”中显示的2000年至2020年共20年的“结婚率”“离婚率”统计图:

图1 2016年-2020年结婚率和离婚率

图2 2009年-2016年结婚率和离婚率

图3 2001年-2009年结婚率和离婚率

图4 2001-2020年离婚登记对数和离婚登记率

民政部《201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9年,我国登记离婚对数为470.1万对,比2018年增长5.4%。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 404.7 万对,人民法院判决、调解离婚 65.3万对。2019年离婚登记率为 3.4‰,比上年增长 0.2 个千分点,为近年最高值。

二、我国离婚原因分析

2018年2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49804件离婚纠纷案件为标本,公布了《2018浙江省离婚纠纷司法大数据》[2],其中显示,常见离婚原因有9种,分别为:(1)生活琐事;(2)长期分居;(3)感情基础薄弱;(4)家庭暴力;(5)赌博;(6)性格差异;(7)婚内出轨;(8)缺乏沟通;(9)经济原因。其中,因生活琐事提出离婚的占比,超过离婚总数的三分之一;因分居导致的离婚,也接近三分之一。

图5 常见离婚原因显示图

如果把上述原因再进行归类,把“生活琐事、感情基础薄弱、性格不合、缺乏沟通、经济原因”等归为“非法定离婚事由”,把“长期分居、家庭暴力、赌博、婚内出轨”归为“法定离婚事由”,可看出,非因法定事由提出离婚的占比高达53%,即一半以上提出离婚的夫妻,仅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而提起离婚。从法律角度看,这些离婚事由,都不符合法定情形,很难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结合图5中的离婚原因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相关规定,对离婚率高的原因,笔者分析如下:

1.离婚自由

《民法典》第1041条前两款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此处的“婚姻自由”,包括三个自由:恋爱自由,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人们提起离婚的自由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提起离婚的限制和束缚少了,离婚数量自然会多。

如今,任何一对夫妻,只要觉得感情破裂,需要离婚,又无法与配偶协商一致,就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现代离婚自由权的充分保障,是我国近年来离婚率高的一个原因。

2.社交自由

现代社会有方便的社交媒体,社交渠道,社交工具,人们可以快速认识世界上任何一个愿意与之交往的人,通过各种聊天工具,人们能打破空间限制,实现即时通讯;更兼各种社交网站和相亲网站,通过大数据和筛选功能,可以让人们迅速找到有结婚意向的符合初筛要求的异性,大大缩短了恋爱和婚嫁周期。

《民法典》第1057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社交自由带来的一个后果,是认识优秀异性的概率大大提高。通过对比,一方对配偶的满意度会下降,不满意情绪多了,离婚率自然提高。

3.经济水平提高

现代社会男女法律地位平等,工作机会平等,双方都可有获得教育机会,参加工作招聘的机会,都可以工作赚取收入。如果夫妻间没有约定分别财产制,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当人们解决了经济上的困境,就会追求精神上的自由和享受,就越来越不愿意接受家庭的约束,想解放自己,也越来越有底气独自生活。现在的离婚案件,女性提起的比例,已超过男性,说明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经济地位的独立,女性婚姻生活中的自由性和自主性大大增强。根据 2018 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之离婚纠纷》[3]数据显示,2016 年和2017年的 280万件离婚案件中,女性提起离婚的案件占比为73.40%。

图6 2016-2017年全国离婚案件原告性别显示图

4.外部压力集聚

人具有社会属性,人们每天都会承受外部的各种压力,压力使人成长,也能使人崩溃。如果压力过大,过于集中,并且无处宣泄,逃避或撕裂就成为必然结果。夫妻间常见的压力源有4种。

(1)孩子压力

一般来讲,小孩3岁时,开始上幼儿园,7岁时,开始上小学。这几个特殊时期,因为新生命的到来,父母的介入,小孩生活和学习的规划、指导和教育,原来的夫妻二人世界被彻底打破,各种生活规则和生活观念需要重塑,一旦处理不好,就会面临“各种离婚之痒”;很多夫妻,大概要经过10年,小孩问题基本解决了,夫妻间磨合得差不多了,关系才能趋于稳定。2018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之离婚纠纷》数据显示,婚后2年至7年为婚姻破裂的高发期。

图7 2016-2017年离婚案件的高发期

(2)父母压力

婚姻不仅是两个人的结合,也是两个家庭的结合。婚姻产生姻亲关系,使原本陌生的两家人需要沟通交往,自然免不了各种磨合。

父母和子女间的地位不平等,导致沟通比较委婉和间接,矛盾发生后难以及时消解。尤其是现代社会,男女多是双职工家庭,结婚生子后,常需父母帮忙看孩子,父母看孩子时,父母和子女共同居住的情况较多,这就导致父母和子女之间,父母和孙子女之间,夫妻之间,配偶父母之间,夫妻和配偶父母之间,产生各种复杂的交往。各种观念和理念上的不同容易触发家庭矛盾,而家庭矛盾最后的释放口在夫妻之间,并且特别容易演化为夫妻矛盾,最终可能导致夫妻关系破裂,走向离婚。

(3)工作压力

工作压力大,就容易把工作中的负面情绪带到家中,导致家庭成员间的关系受工作压力影响而增加不和谐的隐患。当家庭变成工作中不良情绪宣泄的垃圾桶,家里的争吵必然不断。

(4)经济压力

家庭经济状况不好,必然导致各种事情做起来处处掣肘。双方可能会对生活和彼此充满失望和抱怨,在这种情况下,也会导致矛盾频发,加大离婚概率。

5.社会观念的变化

随着经济的发展,物质的丰富,地位的提高,思想的解放,尊严和权利意识的觉醒,人们越来越渴望更大的自由。人类和机器最大的区别,在于人有独立权利和意志,而机器只能听命于人。强调个体自由,个体独立,家庭责任感和归属感就会越弱,家庭解体的可能性就越大。

三、2020年离婚登记率“短暂下滑”

根据《2020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4]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离婚登记率为3.1‰,离婚登记对数为433.9万对,比2019年下降7.7%,离婚登记率出现17年来首次下滑。2020年离婚登记率下降的原因有很多,笔者简要总结如下:

1.《民法典》颁布。2020年5月28日,《民法典》颁布,其中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虽然该法在2021年1月1日才生效,但因提前颁布,引发热议,其对人们生活的影响,在2020年就得以实现,人们对离婚抱有更谨慎的态度。

2.结婚人数减少。结婚人数减少,离婚人数自然就少。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登记结婚对数只有 814.3 万对,比上年下降 12.2%,而同年离婚登记数为433.9万对,比2019年下降了7.7%。从离婚登记率上看,好像离婚登记率下降了,但从“离结比率”(一个时期内离婚对数与结婚对数的比率)来看,2020年“离结比率”继续高升,已达到53.28%,比2019年上升了2.59个百分点,仍旧继续上涨。

四、我国结婚登记率八年持续下滑

从2013年开始,我国结婚登记率逐年下降。2020年,我国结婚登记率下降到5.8‰,结婚登记对数为 814.3 万对;2021年,结婚登记对数为763.6万对。我国结婚登记率已经连续8年下滑,登记对数比2013年少了43%,见图1。

(一)我国结婚登记率下降的原因

结婚登记率影响国家的人口结构和家庭组成,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重大意义。造成我国结婚登记率下降的原因有很多,笔者总结后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工作压力大

《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19》[5]显示,从2001年开始,我国城镇大部分年龄段就业人员的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低于44小时。

图8 2001-2018年城镇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

有的年轻人的工作压力大,直接后果就是个人生活和娱乐时间被严重挤压,没有太多时间和精力结识工作外的其他优秀异性,也没有足够时间培养感情。有的年轻人身上无法摆脱的疲倦感和被工作裹挟的压迫感,让他们越来越失去自我意识,失去精神追求,失去自信和光彩,从而越来越不想谈恋爱,不敢谈恋爱,不愿谈恋爱。

2.结婚成本高

《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几千年延续下来的“彩礼习俗”,并未被完全废止,依然有强大的“生命力”。各地结婚彩礼的具体金额,虽无明确标准,但数额约定俗成。加之结婚购房,成为新人结婚的刚需和标配,房价高企,又使很多年轻人望而却步,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他们的结婚欲望。

3.离婚困难且离婚率高

《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中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出现,虽然让离婚选择更加慎重,减少了冲动离婚的概率,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离婚难度增加。原本两人协商一致即可办理离婚登记的简便事宜,增加了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间内,任一方均可反悔,且任一方反悔,均会导致协议离婚失败,双方不得不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因协议离婚在离婚方式中占比超过80%,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加上人们情感的善变,协议离婚的失败率明显上升,诉讼离婚的概率显著增加。另外,诉讼离婚的周期,也要长于协议离婚。

从民政部公布的历年离婚数据看,离婚率连年上涨,离婚人数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人能够接受婚姻是不完美的,离婚是正常的,两个人是自由独立的,一切都有可能发生的现实。离婚周期的变长和离婚难度的增加,也倒逼让人们对结婚的选择更加慎重。

4.生活观念开放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精神文化的丰富多彩,人们对性生活的观念,也在逐渐发生改变,有的人认为性生活是一种生物本能,不再将其当作罪恶和淫荡的根源。人们对性生活的态度,也变得逐渐开放,但也有必要的约束,如不得违背他人意愿、不得伤害他人身体、不得违反忠诚义务,不得侵犯未成年人等。

在这种观念影响下,出现了婚前同居,甚至只同居不结婚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减缓了结婚速度,降低了结婚意愿。

5.思想多元化

现代社会,随着各种思想的汲取,价值观的多元,人们越来越能够接受多样化的生活方式,单身主义不再被视为另类;同居不结婚的现象开始出现,人们更加追求个人的自由和独立,婚姻生活成为一些人的可选项,而非必选项,这导致人们对婚姻的态度大为改观,婚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均大打折扣。

6.独立生活能力增强

对于一部分人,男女之间相互依靠,相互帮扶,共谋发展的紧迫性和必要性逐渐减弱,婚姻的经济扶持功能逐渐消失,婚姻对人们的吸引力,越来越集中在情感上,这导致人们对婚姻的态度越来越挑剔,也越来越专注,不再基于生存压力而委曲求全,更关注内心感受。独立生活能力的增强,可能加大了结婚难度,而性开放的态度,又可能让婚姻和伴侣可以分开。当下,对于生活独立性很强的人们来讲,婚姻可能变得可有可无。

(二)逐渐缩小差距的结婚登记率和离婚登记率

从民政局发布的《2020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可以看出,结婚登记率和离婚登记率间的空间正在逐渐缩小。

2008年,我国结婚登记率和离婚登记率之间的差值为6.56。2017年,两者间的差值缩小为4.5。2020年,差值缩小为2.7,呈现加速之势。

图9 2008-2020年结婚登记率和离婚登记率

一旦结婚登记率和离婚登记率持平,则意味着婚姻制度解体的转折点出现,人类社会必将迎来新的情感制度和人际关系制度。


[1] 《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载民政部官方网站,https://www.mca.gov.cn/article/sj/tjgb/,2023年3月1日访问。

[2] 《离婚纠纷司法大数据出炉生活琐事是婚姻第一杀手》,载钱江晚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25579771295771034&wfr=spider&for=pc,2023年4月6日访问。下文对此不再提示。

[3] 《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之离婚纠纷》,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87622.html,2023年4月6日访问。下文对此不再提示。

[4] 《2020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载民政部官方网站,https://images3.mca.gov.cn/www2017/file/202109/1631265147970.pdf,2023年4月23日访问。

[5] 参见国家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19》,中国统计出版社201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