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场流行病学案例教程(第3版)
- 许国章主编
- 9127字
- 2025-05-08 15:48:04
参考答案
问题1 调查组在出发去现场前,要做哪些方面的准备?
调查组去现场调查前需要做的准备包括:获取相关科学知识;与丙型肝炎防治专家开展讨论;查阅现有文献,收集有用的参考文献和调查表式样;准备个人防护用品;与实验室人员协商,以确保调查人员能携带正确的实验室材料和知道如何正确地收集、储存和运输标本;携带笔记本电脑、录音机、照相机和其他需要的设备;个人物品及交通工具。
问题2 哪些因素会使某种传染性疾病的病例数突然增加?
病原体的变异和突破性传播,病原体如病毒或细菌突然发生变异,使其传染性和毒力增强,从而导致感染人数激增;环境与气候变化,如气温、湿度、降雨等环境条件的变化,可能为某些病原体提供更有利的生存和传播条件;人群健康状况的变化,如免疫功能降低、营养状况恶化等,使人群易感性增加;人类活动模式的改变,如人员流动加剧、公共卫生措施松懈、人口密集等,为病原体传播创造条件;医疗卫生系统响应能力的降低,如医疗资源紧张、诊断检测能力不足等,影响对疫情的及时发现和控制;生物安全事故,如实验室病原泄漏、生物武器攻击等意外事件,也可能导致疾病快速蔓延。
问题3 请设计一份丙型肝炎病例流行病学调查表。
丙型肝炎病例流行病学调查表示例见表1-3。
表1-3 丙型肝炎病例流行病学调查表

续表

问题4 丙型肝炎的诊断标准是什么?
1.流行病学史 曾接受过血液、血液制品或其他人体组织、细胞成分治疗,或器官移植;有血液透析史、不安全注射史或其他有创操作史,如手术、腔镜、内镜、穿刺、导管、插管、口腔诊疗、针灸、美容、文身、修脚等;有既往有偿供血史;有共用针具注射毒品史;有职业暴露史;有与他人共用牙刷、剃须刀等日常生活接触史;有与HCV感染者无保护的性接触史;出生时母亲为HCV感染者。
2.临床表现 大部分患者无明显症状和体征,部分患者有乏力、食欲减退、恶心、腹胀和右季肋部不适或疼痛。
3.实验室检查 ①生化学检查异常:急性丙型肝炎患者多有血清谷丙转氨酶(alanine aminotransferase,ALT)、谷草转氨酶(aspartate aminotransferase,AST)升高,部分患者有胆红素升高;部分慢性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有ALT、AST及胆红素升高。②血液抗-HCV阳性。③血液HCV-RNA阳性。
4.肝组织病理学检查 急性、慢性丙型肝炎及丙型肝炎肝硬化可呈现不同组织病理学改变。
5.影像学及其他辅助检查
(1)急性丙型肝炎:腹部超声、计算机断层扫描(computed tomography,CT)或MRI可显示肝脾轻度增大。
(2)慢性丙型肝炎:腹部超声、CT或MRI可显示肝脏实质不均匀,可见肝脏或脾脏轻度增大。AST和血小板比率指数(aspartate aminotransferase-to-platelet ratio index,APRI)评分常<1.5。
(3)丙型肝炎肝硬化:腹部超声、CT或MRI可显示肝脏边缘不光滑甚至呈锯齿状,肝实质不均匀甚至呈结节状,门静脉增宽,脾脏增大。肝脏弹性测定值提示肝硬化。APRI评分常>2.0。
6.病例分类
(1)临床诊断病例:抗-HCV阳性且符合下列任何一项。①有流行病学史中任一项;②有临床表现;③有生化检查异常结果。
(2)确诊病例:血液HCV-RNA检测结果为阳性。对确诊病例需要进一步进行急性、慢性的诊断。
(3)急性丙型肝炎:HCV-RNA阳性且符合下列任何一项。①有明确的就诊前6个月以内流行病学史;②临床表现呈现急性丙型肝炎特征;③肝组织病理学检查呈现急性丙型肝炎特征;④其他辅助检查呈现急性丙型肝炎特征;⑤抗-HCV检测结果阴性,且排除免疫抑制状态。
(4)慢性丙型肝炎:抗-HCV及HCV-RNA均阳性,且符合下列任何一项。①HCV感染超过6个月,或有6个月以前的流行病学史;②临床表现呈慢性丙型肝炎的特征;③肝组织病理学检查呈慢性丙型肝炎的特征;④影像学及其他辅助检查呈慢性丙型肝炎的特征;⑤流行病学史或感染时间不详,已排除急性丙型肝炎。
(5)丙型肝炎肝硬化:抗-HCV及HCV-RNA均阳性且符合下列任何一项。①临床表现呈丙型肝炎肝硬化特征;②肝组织病理学检查呈丙型肝炎肝硬化特征;③影像学及其他辅助检查呈丙型肝炎肝硬化特征。
问题5 什么是聚集性疫情,调查步骤有哪些?
聚集性疫情是指在单位时间内,一个局部地区或集体单位中短时间内突然出现很多相同疾病患者,且患者多有相同的传染源或传播途径。
调查步骤包括:①弄清可使用的调查队伍和资源,做好现场工作准备;②核实诊断(确定病例定义);③确定疫情存在;④系统收集病例,并列出一览表;⑤进行描述性流行病学分析;⑥建立假设;⑦采用分析性流行病学方法验证假设;⑧边调查,边采取控制措施;⑨撰写调查报告;⑩继续监测以便监控趋势和评价预防控制措施。
问题6 如何制订病例定义?
病例定义应是判断某个人是否应被划分为研究所关注的疾病的一系列标准。病例定义包括临床标准(如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验)和有关时间、地点和人群的限定。关键是,病例定义中不能包括需验证的病因假设。
问题7 为什么用病例对照研究验证假设?
通过病例搜索可以及时发现病例,但不知道能够引起疾病的特定暴露。因为暴露是未知的,所以研究必须从疾病状况入手。采用病例对照研究设计,比较没有疾病的对照组与病例组,可以估计疾病与多种暴露之间的关系。本次调查的目的是快速确定暴露原因并尽快开展控制措施,病例对照研究能快速得出结果。
问题8 在这项病例对照研究中,需要特别关注哪些类型的偏倚?可以采取什么措施减少潜在偏倚?
在病例对照研究中,回忆偏倚和各种类型的选择偏倚是最值得关注的。在多通道研究中,选择偏倚、调查人员偏倚、资料收集偏倚需要予以关注。减少偏倚的方法如下。
1.选择偏倚 病例与病例定义一致;如果可能,尽量使用客观标准,尽可能包括特定时间和地区内的所有病例。对照应与病例来自同一人群,使研究结果可以代表病例来源人群的暴露水平。选择对照的关键是如果某人患了这种疾病,该人能明显地被识别为患者。如果可能,随机选择对照。
2.信息偏倚 对于回忆偏倚,可采用记忆帮助法。使用有效的独立来源暴露资料。调查人员收集资料必须以同样的方式、标准资料收集形式摘录、实施采访等来收集病例与对照的资料;调查人员(记录员)必须经过培训,以确保他们能一致地进行调查(缩小调查人员内部与调查人员间的变异);如果可能,调查人员应该不知道正被调查者的病例或对照的状态。
问题9 本次调查有哪些局限性?
本调查结果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丙型肝炎的潜伏期为15~150d,急性期症状不明显,易慢性化,临床症状不明显,不易被发现,难以推测暴露时间;其次,E村人口数仅有2万人左右,乡邻大多熟识,当地百姓较依赖个体医疗诊所,不愿过多透露真实情况,存在一定的信息偏倚;第三,对于聚集性疫情,尤其是可能涉及医疗行为引起的传播事件的调查深度和范围受到限制。
问题10 请为当地设计一份《丙型肝炎监测方案》。
为深入了解A市丙型肝炎流行现状,及时掌握并研判丙型肝炎疫情现状、危险因素及流行趋势,需要开展丙型肝炎监测哨点监测工作,主动、连续地收集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者的流行病学资料、实验室检测结果和临床治疗过程及预后等信息。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1.监测目的 了解A市丙型肝炎感染情况、危险因素及流行病学特征,掌握丙型肝炎疫情变化趋势,为制订丙型肝炎防治政策和策略提供依据。
2.监测哨点设置 根据丙型肝炎报告病例数及流行现状,选择A区、B县、C县开展丙型肝炎哨点监测工作。具体监测的哨点医疗机构包括A区人民医院、A区第二医院、B县人民医院、B县第三医院、C县人民医院、C县中医院。
3.监测内容及方法
(1)丙型肝炎病例监测:监测地区疾控中心需要对辖区近3年报告的丙型肝炎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需要收集流行病学史、丙型肝炎检测的原因和结果、诊断和治疗史等信息,并填写《丙型肝炎病例报告表》(表1-4)。
(2)医疗机构丙型肝炎监测:医疗机构哨点需要针对本医院所有输血或血液制品者,以及手术前和进行口腔诊疗、医疗美容整容、内镜检查(如胃镜、肠镜等)、孕/产检,准备进行侵入性诊疗(包括各种有创导管及其他介入疗法等),有肝病临床症状(不明原因生化检测结果异常,如ALT升高等),有流行病学史(包括静脉药瘾史、针刺伤史、医源性暴露史、高危性行为史、HCV感染者性伴侣及家庭成员、有过输血或应用血液制品史等),进行血液透析、体检等的人群开展监测。将监测内容中的人口学信息、临床诊疗信息和实验室检测信息等填写至《HCV抗体/核酸检测结果登记表》(表1-5)。
(3)丙型肝炎相关知识知晓率调查:监测点所在医疗机构每年4—6月开展丙型肝炎相关知识知晓率调查,调查问卷详见表1-6。调查人群及样本量:医务人员200人,医疗机构就诊者400人。由经过培训的调查人员现场开展一对一调查。数据采用EpiData软件进行双录入。市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所编制并提供数据库文件。各县(市)区疾控中心负责调查人员的培训、现场调查工作、质量控制、数据的录入、分析和报告撰写等。
(4)丙型肝炎相关病例死亡监测:监测地区疾控中心收集近3年所有死因为肝炎、肝硬化和肝癌的死亡病例人口学信息、临床诊疗信息及死因等相关信息,同时通过信息系统追溯其在辖区医疗机构的所有乙型肝炎、丙型肝炎相关标志物检测结果。填写《丙型肝炎相关死亡病例登记表》(表1-7)。
(5)其他相关信息收集
1)常住人口数:各县疾控中心收集分年龄组、性别的人口统计学信息(以当地统计局最新资料为准),填写《常住人口数登记表》(表1-8)。
2)监测点医疗机构基本情况:监测点医疗机构收集本机构基本信息和近3年开展丙型肝炎相关诊疗的概况等,填写《医疗机构丙型肝炎相关基本信息表》(表1-9)。
4.数据收集 监测数据每年上报两次,时间节点分别为每年7月15日、次年1月15日前;人口学数据为次年1月15日前上报一次。
5.组织管理
(1)市疾控中心:负责调查工作的总体组织和协调,并具体负责方案的制订、培训、督导、相关技术支持及整体调查数据的整理和分析、总结。
(2)县(市)区疾控中心:确定1名流行病学专业人员作为本县(市)区协调员,负责医疗机构协调、表格质量核查,按时收集医疗机构的各类登记表,并上报市疾控中心。
(3)哨点医疗机构:确定1名医护人员为监测点通讯员,承担相关病例报告及医疗机构既往数据整理,报告;建立丙型肝炎抗体筛查阳性患者会诊制度;负责相关科室的沟通、协调,每个月核查报表质量。
6.质量控制 各地负责丙型肝炎监测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应认真研究本方案,并严格按方案执行。市疾控中心组织现场督导。医疗机构诊断丙型肝炎病例调查的调查人员设置建议为该病例的首诊医生。启动培训后,县(市)区师资人员对调查人员按照统一要求进行现场培训,介绍调查目的、调查方法及技巧等,每位调查人员要了解调查表中各条目对本次研究的意义。
表1-4 丙型肝炎病例报告表

表1-5 HCV抗体/核酸检测结果登记表

注:表格中均填写数字。如果为其他,需要注明具体内容。
(1)性别:1-男;2-女。
(2)年龄:实足年龄,年龄单位为岁、月、天。
(3)现住地:1-本县区;2-本市;3-本省;4-外省;5-港澳台;6-外籍。“本县区”指户籍在本县区范围内或户籍在本县区以外但在本县区居住6个月以上。“本市”指户籍在本县区以外的本市其他县区或户籍在本市以外但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本省”指本市以外的本省地级市范围内。
(4)送检科室:1-肝病科;2-感染/传染科;3-消化科;4-内科;5-外科;6-妇产科;7-儿科;8-五官科;9-皮肤性病科;10-急诊科;11-重症监护;12-医疗整容美容;13-内镜室;14-其他(请注明:______)。
(5)送检原因:1-输血/血制品;2-手术前;3-口腔诊疗;4-医疗美容整容;5-内窥镜检查;6-孕检、产检;7-侵入性诊疗;8-肝病临床症状;9-流行病学暴露史;10-血液透析;11-体检;12-其他(请注明:______)。
(6)抗-HCV/HCV-RNA检测结果填写:1-阳性,2-阴性。
表1-6 丙型肝炎防治知识问卷调查表

续表

续表

表1-7 丙型肝炎相关死亡病例登记表

注:
(1)根据医院/社区死亡登记系统收集死因为肝炎、肝硬化和肝癌的死亡人员信息,填写前6项。第7项“前就诊医院”填写本县区医院全名称。在该院收集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检测结果。
(2)死亡原因:A-肝炎,包括各类型病毒性及非病毒性肝炎、急慢性肝炎;B-肝硬化;C-肝癌。
(3)性别:1-男;2-女。
(4)年龄:实足年龄,年龄单位为岁、月、天。
(5)家庭住地:填写“本县区”“本市”“本省”和“外省”。“本县区”指户籍在本县区范围内或户籍在本县区以外但在本县区居住6个月以上。“本市”指户籍在本县区以外的本市其他县区或户籍在本市以外但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本省”指本市以外的本省地级市范围内。“外省”指本省以外其他省份。
(6)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标志物:已做者根据结果填写“+”或“-”,未做检测者不填。
(7)日期填写格式:xxxx/xx/xx,举例“2018/01/01”。
表1-8 常住人口数登记表

续表

注:
(1)当地统计局资料,最近一次人口普查或最新资料,标明年份。
(2)常住人口定义以人口普查定义为准,一般包括户籍人口和/或户籍在外市但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人口。
表1-9 医疗机构丙型肝炎相关基本信息表

问题11 请为当地设计一份《丙型肝炎宣传干预方案》。
丙型病毒性肝炎(简称丙型肝炎)是由于感染丙型肝炎病毒(HCV)引起的传染病。丙型肝炎多起病隐匿,临床症状不明显,不易早期发现,发展为慢性肝炎的比例很高。丙型肝炎可以通过血液、性接触、垂直传播(母婴传播)等途径传播,丙型肝炎感染者是唯一传染源。目前尚无有效疫苗预防本病,但是可以通过直接抗病毒治疗药物(DAA)治愈。为了提高公众对丙型肝炎的认识,掌握丙型肝炎防控相关知识,强化一级预防,减少传播,特制订本方案。
1.工作目标 丙型肝炎新发感染率降低90%,大众人群丙型肝炎知晓率达到80%以上。
2.工作方案
(1)开发宣传材料,建立健全宣教网络: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开发和编制针对不同人群的丙型肝炎防治知识宣传材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社交媒体、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宣教。组织疾控、临床等专业的技术人员成立全市丙型肝炎宣传教育师资团。针对大众人群、医务人员、重点人群、患者等不同人群,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加强培训管理,进一步控制血源性传播: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将血源性传播疾病的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医疗机构岗前培训和年度继续教育课程,对血站、医疗机构相关临床科室人员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做好血站献血员的严格筛查以及核酸检测实验室的质量控制,有效降低血液残余风险度。不断提高医务人员规范操作的意识和能力,杜绝丙型肝炎医源性传播,减少职业暴露的发生。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源性感染预防宣教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和落实医院感染监测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消毒药械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和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等。
(3)利用多方平台,减少重点人群传播风险:对重点人群,要根据人群特点,以减少疾病危险因素、危险行为和定期检测为宣传重点,减少新发感染。对注射吸毒者,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与艾滋病高危行为干预工作整合,通过对社区和戒毒所内的吸毒人群开展健康教育,对出所人员进行动员转介,使其接受清洁针具交换或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等服务措施,戒毒或不共用注射器。整合艾滋病防治工作,推广安全套,倡导社会大众实施安全的性行为;对男男性行为者、多性伴侣者应定期进行检测和干预。督促HCV感染者坚持使用安全套。
(4)扩大宣教人群,提高大众预防意识: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社交媒体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利用“世界肝炎日”“世界艾滋病日”“国际禁毒日”“全国爱国卫生月”等重要时点,宣传教育工作可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充分整合,借助乡村医生等基层卫生服务力量,通过入户发放宣传材料及面对面宣讲等方式,宣传丙型肝炎可防可治等核心信息,普及防治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大众对丙型肝炎传播相关危险行为和预防方法的认识,减少对丙型肝炎的恐惧和对患者的歧视。
(5)促进政策宣传,提高患者治疗意愿和效果:对于丙型肝炎患者,需要进行适当的健康宣教,避免发生人群之间的传播。针对经血液接触感染的丙型肝炎患者,应指导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针对吸毒人群,提供针具交换点的信息,禁止参加非法卖血等行为;针对经性行为感染的丙型肝炎患者,指导其采取安全性行为。了解感染者的生育意愿和需求,对有生育意愿以及已怀孕的感染者,提供基本的垂直传播(母婴传播)信息咨询,进一步转介至妇幼保健机构。同时,宣传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政策,鼓励有丙型肝炎病毒感染高风险的人群尽早到医疗机构检测。应关注患者的心理和精神状况,了解他们的顾虑和需求,如有情绪不稳定的感染者可将其转介至心理咨询机构接受心理咨询和疏导。
3.效果评估 定期上报/评估丙型肝炎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活动开展情况、宣教材料发放、覆盖人次数等。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一次丙型肝炎防治知识知晓率调查,进一步评估宣传效果,总结人群健康教育的有效途径,不断探索丙型肝炎宣教新模式。
问题12 如何规范丙型肝炎病例随访治疗管理?请制订一份技术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丙型肝炎的随访管理及诊疗工作,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进一步规范全市丙型肝炎的随访管理及诊疗工作,需要强化部门合作,切实落实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科学评估当地病毒性肝炎流行状况,制订防治工作计划,建立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工作机制,明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健康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血站和卫生监督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动员和支持企业、基金会、协会、有关组织和志愿者开展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多渠道筹资,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需要,合理安排防治经费,进一步加强资金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防控措施的落实。
2.丙型肝炎诊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213—2018《丙型肝炎诊断》,对疑似丙型肝炎的病例,严格按照诊断依据进行诊断。诊断出的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需要通过法定传染病报告系统及时报告。
3.随访管理 首诊医疗机构负责为感染者提供首次咨询/随访。首诊医疗机构是定点医疗机构则提供后续的治疗随访服务;非定点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则需要为患者提供转介服务,将其后续治疗、随访转介至定点医疗机构。按照WHO发布的《丙型肝炎治疗指南》(2016更新版)治疗方案,对不同基因型丙型肝炎患者开展治疗,每个月随访一次,直至治愈(一般为3~6个月)。
4.转诊
(1)建立转介网络:县(市、区)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当地转介工作平台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并可定期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参加的工作例会,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保证当地转介工作平台的顺畅运转。
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编印当地可以提供感染者随访管理和医疗卫生服务单位的信息(主要包括各机构和单位名称、工作职责、随访人与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并依据转介内容将上述单位进行分类,将上述材料定期更新并分发给各随访实施单位,保证转介网络成员信息准确,便于后续随访人员根据感染者实际情况与各转介机构及时沟通协调和信息反馈。确保患者成功转介,获得及时、持续的随访干预和关怀救治。
(2)转诊程序:在转诊之前,确诊单位均需要填报传染病报告卡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
1)转诊对象:丙型肝炎感染者,包括实验室诊断病例和临床确诊病例。
2)转诊过程:填写转诊单。转出所在医疗卫生机构需要填写“丙型肝炎转诊/推荐单”。转诊告知。转出所在地医疗卫生机构应在转出前对患者进行必要的宣教,告知治疗随访的必要性并叮嘱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收集转诊回执。转出所在地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收集转出病例的转诊回执。
3)转诊要求:患者转诊单基本信息需完整并准确,保证地址正确和联系电话畅通。
(3)流出地职责:非定点医疗机构的随访人员应告知丙型肝炎患者如何获得转介治疗服务,并与转介接收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取得联系,通知转介接收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做好接收准备。同时应根据需要,向转介接收单位(定点医疗机构)提供被转介感染者的相关资料或档案的复印件,以便转介接收单位(定点医疗机构)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
(4)流入地职责:定点医疗机构的随访人员凭“医学转介卡”接收全市范围内转介的丙型肝炎病例,了解和核实转诊至本院的感染者在报告地接受随访的情况,并为其提供后续随访治疗服务。治疗过程中如果出现中途退出,应转介至辖区疾控中心进行动员治疗。转介接收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应在接收被转介的感染者后,将“医学转介卡”的“回执”联返还给随访人员。
(5)拒绝治疗患者管理:对于拒绝接受治疗的患者和中途退出的患者应及时反馈给辖区所在疾控部门,由辖区疾控机构负责定期随访,并动员治疗。动员成功后,转介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下一步治疗,转诊过程与非定点医疗机构相同。
5.健康宣教及其他关怀支持工作
(1)健康知识宣教:对于丙型肝炎患者需要进行适当的健康宣教,避免发生人群之间的传播。针对经血液接触感染的丙型肝炎患者,应指导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针对吸毒人群,提供针具交换点的信息,禁止参加非法卖血等行为;针对经性行为感染的丙型肝炎患者,应指导其采取安全性行为。了解感染者的生育意愿和需求,对有生育意愿以及已怀孕的感染者,提供基本的垂直传播信息咨询,并转介至妇幼保健机构。
(2)医保政策宣传:随访人员需要向患者宣传在治疗过程中能够享受的医保政策。
(3)其他心理支持:随访人员进行随访时,应关注患者的心理和精神状况,了解他们的顾虑和需求,如有情绪不稳定的感染者,可将其转介至心理咨询机构接受心理咨询和疏导。
6.质量控制及督导 为保证丙型肝炎患者随访的工作质量,落实随访工作责任到人,应定期对感染者随访治疗相关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1)填写质量:定点医疗机构随访实施单位每季度组织对本单位随访人员针对随访记录,治疗过程和报表等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上报质量:丙型肝炎患者报告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转介出去的患者的转诊单和报表等相关资料进行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核查。
(3)档案管理要求:实施“一人一档”管理制度,包括丙型肝炎患者从诊断到治疗的一切过程性资料,如实验室检查单,随访表等。
(4)过程质量管理:为了保证丙型肝炎患者治疗随访管理工作落实质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导,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反馈解决的意见与建议,推动和保证治疗随访管理工作质量与深入开展。督导可采取行政督导、日常督导、现场督导等方式进行。
督导组在督导结束后,除口头向接受督导的地区或单位反馈督导结果外,还应在一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正式反馈督导结果,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并要做好督导整改的落实与追踪工作。
(许国章 洪 航 许佳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