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你不怕被捡尸吗?
- 威士忌与不存在的未婚妻
- 大执禅师
- 2233字
- 2025-05-22 21:07:26
“警告你,刚才这段话我已经录音了……”
我在心中默默地重复了一遍她刚才的话。
很耳熟,和撕破脸的那一晚如出一辙。
“风哥,怎么了?”
年轻酒保走过来。
这小子刚来没多久,名字我不甚清楚,但酒吧里人人都叫他龙仔,我便也这么叫他。
“没什么,接了个前妻的电话。”
“是不是说了什么不得了的事儿?都给你听喷了。”
龙仔从把台下抽出湿巾,皱着眉头擦拭台面上酒水,有些水珠里还掺着开心果碎。
“算不‘上不得了’,顶多算得上是‘离奇’。”
“离奇?”
“嗯。她说我的未婚妻在厕所里醉到不省人事。”
“在这家酒吧的厕所里?”龙仔停下手头的活,惊讶的说道,“那你不赶紧去帮帮她?”
“不去。”
“喂,她会被人捡走的。”龙仔皱着眉头,压低声音说道,“这里的混蛋可不少,在女厕所里捡女孩可是他们的拿手好戏。”
“捡走了又如何?”
“会被这样,然后被那样。”龙仔比划了几个不雅的手势,“他们下手没轻没重,女孩会受伤,搞不好还会进医院,不跟你开玩笑。”
“放心,不会的。”
“为什么?”
“因为不是这里的厕所,而是在解放路上的那家鲁菜馆子的厕所。”
“雨竹林?”
“对啊,鲅鱼水饺馆子,老头子们的最爱。”
“色鬼又不分年龄!”龙仔郑重其事的说道,“不开玩笑的说,那边没少出事儿,光我知道的就有两起,其中一起就是俩五六十的老头子干的,想想就恶心。”
我不禁钦佩起来,这小伙子,虽然在酒吧干活,手臂上还纹着十字架和骷髅,人却满地道的。
“那我也不去。”
龙仔向后仰了一下身子,仿佛要躲开我一般。
“怎么了?”我问。
“风哥……你不是有绿帽癖吧?”
“绿你大爷!”我心想还是别继续逗他了,“放心吧,她很安全,不会被捡走的,在哪儿都不会被捡走的。关于这一点,我敢跟你打包票。”
“这么放心?难道你未婚妻奇丑无比?”
敢跟客人这么讲话的,龙仔是唯一的一个。
“比奇丑无比更安全。”
“长相抱歉,光看上一眼就恶心到想吐?”
“你可以想的再大胆一点。”
“那我能想到的就只有缺鼻子少眼外加四肢不全了。”
“哈哈,确实,那样更安全。”
“唉……不开玩笑了,快说实话吧,风哥,你为什么不担心?”
我悠悠笑道:“因为我没有未婚妻嘛,我前妻根本就是在耍我,指望用这个办法骗我去见见她的新老公呢。”
“这理由听上去有点站不住脚啊!是真的吗?”龙仔的脸上依旧弥漫着疑云。
“是真的。”我轻轻拍了两下桌子。
“那就好。”龙仔也笑了,“刚才我心里还惊讶了一阵呢,心想你什么时候有了未婚妻?打从我到这里上班起,你就独自一人坐在这吧台前喝闷酒,天天如此,身边连个异性都没有,一点也不像是在谈恋爱的样子。”
“是啊,没谈恋爱,自然也不可能有未婚妻。”
“常理上讲是这样,但什么话也不能说的太死。”龙仔低头继续擦台面,“即便天天泡在这酒吧里,以风哥你的实力,若是有心,也能找到‘未婚妻’,手到擒来。”
“啊?什么意思?”
“风哥,大家都长着眼睛呢,装傻就没意思了。”
说着,他抬起头,环顾了一下四周,目光越过几个喝的晃晃悠悠的肩膀,落在台球桌前一个举杆俯身瞄准的女孩身上。
我看不到她的脸,只看得见她下身那条曲线完美的灰色牛仔裤,以及她脚上那双能踢死人的黑色机车长靴。
“喂!琳琳!来一下。”我还没来得及阻止,龙仔已经喊出了声。
琳琳也是昵称,她真名叫温筱琳,因为经常和她在这里打台球,一来二去便混熟了。
与龙仔相似,琳琳也是二十啷当岁的年纪,一米七的个头,天生瓜子脸,长相没有十分也有八分,加之身材凹凸有致,在这间酒吧里颇有人气。不过,敢于追求她的人并不多,毕竟,能在泉乐路上开的起夜场的女人,背后到底站着什么家伙是不言而喻的。
“她没动,估计是没听见。”见琳琳依然在聚精会神的瞄准,我松了口气,“既然没听见,就别叫她了。”
“她肯定听见了,看着。”龙仔再次叫道,“琳琳,风哥叫你。”
或许是我的名字真的有那么一丝魔力,琳琳甩了一下长长的红发,丢下那颗难以落袋的五号球,将球杆交在球桌旁另一个傻乎乎的男孩手里,拍了拍他稚嫩的小脸,转身朝吧台一步步走来。
“她很漂亮,不是吗?”
“嗯。”我点点头,“确实。”
这是心里话,不过,我脑子里真实的想法是:琳琳要是长得不好看,前妻也不会揪着我和她打台球的事情不放。
龙仔显然没看出我的心思,他把湿巾的甩进垃圾桶,似是发狠般说道:
“如果让你选未婚妻,那就只能是她了。”
“为什么?”
“因为我长着眼睛呢!你天天泡在这间酒吧里,但除了老板娘,你没正眼瞧过其他任何女孩。”龙仔凑过来,压低了声音,“我敢保证,琳琳她也知道这一点。”
她当然知道,可她知道又能怎么样呢?我们俩又不可能在一起。
“来杯血色玛丽。”说话间,琳琳已经到了吧台前,她稍微提起右跨斜坐在我身旁,宽大的机车服贴在我肩膀上,“说吧,叫我什么事?”
一股子薄荷的清凉气息伴着她的话扑面而来,我的酒顿时醒了一半。
龙仔扭头去调酒了,临走前,给了我一个复杂的眼神。
“看你长得好看,所以叫你。”我说。
“不失为一个理由。”她点点头,“帮个忙?”
我放下酒杯,摊平手掌,她低下头,把一团绿呼呼、热乎乎的小东西吐在我手心里。
是口香糖,散发着甜甜的薄荷香气。
“在喝什么?”她问。
“兑水的威士忌。”
“芝华士?”
“杰克丹尼。”
“那破玩意儿能喝吗?”
说着,琳琳将火红的长发撩到耳后,伸手拿过我面前的酒杯,从我嘴唇接触过的地方把整杯酒灌了下去。
“难喝,真是难喝。”她擦了擦嘴,“这玩意儿我15块钱一瓶进的,根本就是酒精掺色素!你干嘛非喝这个?我这里又不是没有好酒!”
“因为买不起好酒嘛。”我笑道,“太穷了。”
“穷就跟我在一起呗,我有钱。”琳琳看着我,“这话我以前说过,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