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文明史的开端

大约5万年前,生活在印度尼西亚东部诸岛上的猎人开始进入新几内亚岛,由此拉开了巴布亚新几内亚人类历史的篇章,当地人民创造了丰富多彩的土著文化汪诗明、王艳芬:《如何界定太平洋岛屿国家》,《太平洋学报》2014年第11期,第5页。。但因受到自身发展水平限制以及独特自然环境的影响,这一地区在西方殖民者入侵之前几乎不被外界所知。当世界其他地区已陆续完成近代工业革命时,这里仍处在刀耕火种的时代。

一 农耕文明的起步

考古发掘证实,巴布亚新几内亚最早、最古老的巴布亚人居住在新几内亚岛南部的莎糊(Sahul)大陆(现在部分地区已被海水淹没)。他们以狩猎和采集为生,使用木料和石头制成的简易工具。大约9000年前,他们开始使用磨制的石锛、石斧等生产工具,出现了原始农业和家畜饲养业,居民以园艺、农耕经济为主。同时,饲养家猪,猎取有袋类动物和鸟类,以及捕鱼。王伯恭:《中国百科大辞典》,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第165页。这里成为世界上最早的农耕文明区之一。南高地省库科早期农业遗址(Kuk Early Agricultural Site)证明土著居民已经开始人工栽培芋头、香蕉、甘蔗等农作物,生活方式也由逐水草而居变成了相对稳定的定居生活,他们在地上用藤本植物织成席墙,覆以茅顶作为住所。

生产工具的改进,使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农业村社不断扩大。3500年前左右,为了生存的需要,巴布亚人开始探寻新的陆地,逐渐散居到了新不列颠岛、新爱尔兰岛以及所罗门群岛中的部分岛屿。大洋洲新石器时代文化——拉皮塔文化(1908~1909年由考古学家F. O.迈尔在新不列颠岛附近的瓦托姆岛首次发现)开始从这里向外扩展。拉皮塔文化时期的人们普遍使用石锛、石锉、石砧、带尖头的投石等磨制工具,以及贝壳刮削器、骨针、骨砧、骨制矛头、文身凿等。饰物以贝壳指环和顶端打孔的贝壳念珠为主。陶器以带有各种花纹的夹砂陶器为主。他们从事渔猎和采集水生贝壳类动物,驯化野生动物,饲养猪、狗和鸡等家畜和家禽。以种植香蕉、野芋、面包果等果树为主的园艺业在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中国大百科全书 考古学—拉皮塔文化》,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2,第263~264页。

约1200年前,红苕、马铃薯等作物开始在巴布亚新几内亚地区种植,成为人口聚居区的主要粮食作物。其中红苕因其适应性强、成熟期短、产量高,在高地地区得到广泛种植。约300年前,原产美洲的甘薯被在印度尼西亚经商的葡萄牙人引种到了巴布亚新几内亚地区,解决了大量人口的食物问题,进而使人口迅速增加,活动范围日益扩大。

巴布亚新几内亚地处热带地区,农作物的种植没有季节限制。人们全年都在耕种土地,收获产品。原始农业生产没有明显的分工,只是在种植的各个阶段,男女职责分工明确。开垦土地时,男女一齐动手。男子负责构建围栏,妇女负责砍伐做围栏的甜茅,并运送到新园地。耕耘土地时,男子负责筑垅开沟,妇女则协助整土。种植作物时,男子负责香蕉、甘蔗、木薯、竹子、铁树和木黄麻的种植,妇女则负责甘薯、低地芋头、玉米、豆类和本地蔬菜的种植。农作物实行分层次种植。首先是底层地面作物甘薯和蔬菜。其次是中间层的木薯、爬藤豆、玉米等。最后是高于以上作物的香蕉、甘蔗,从而使各种农作物都能充分地汲取水分,接受阳光的照射。农作物种植后,所有的田间管理和收获工作都由妇女负责。由于他们生产的食物几乎都是易腐产品,因此,人们通常是按一家人的需求量去收获。在低地地区,主食是芋头,其次为木薯。而高地地区的主食则是甘薯。

二 手工产品制作与商品贸易

巴布亚新几内亚早期居民在立足于基本生计以外,还在手工制作方面展示了娴熟的手工技艺和创造能力。胡德湾一带的人们制作了独木舟,东塞皮克省钱布里湖(Chambri Lake)地区的人们烧制了红褐色的陶器,塔米岛(Tami Island)的岛民制造了精雕细刻的盘子,马努斯岛的岛民制作了精美的贝雕装饰品,塞皮克河流域的人们则建造了具有民族特色的房屋。

很久以来,巴布亚新几内亚高地与海湾地区就有贸易往来的线路,主要交换陶器、西米、独木舟、石斧、石刀、石剑、猪、珍珠、贝壳等产品。每年8~11月,莫尔兹比港附近的哈努阿巴达村(Hanuabada,莫土语“伟大村庄”之意)、波雷巴达村(Boleybada)、博埃拉村(Boera)等莫土人村社的村民们,驾驶着由20多只大型双木舟组成的海运贸易船队(即所谓的“希里”),借助于东南信风,向西航行到海湾地区,用自制的石头锛子、陶器等换取西谷棕榈和制作独木舟的大圆木。12月至次年4月,他们又借助于西北季风向东南返航。此举增进了两地人民之间的家族联系,加强了双方的贸易往来,莫尔兹比港逐渐发展成为重要的商业贸易中心。

另外,巴布亚半岛东南部与路易西亚德群岛、特罗布里恩群岛也通过贸易往来建立起了联系。

三 社会组织形式

直到18世纪,巴布亚新几内亚地区土著居民仍旧沿袭着原始的生活方式,过着以自给农业为主的刀耕火种的生活,他们既种植又放牧,既捕鱼又打猎。整个社会还没有发展到统一的国家雏形,只有按亲属关系组成的氏族和以几个氏族结成的部落或部落联盟,即整个社会结构还基本处在原始的部落制状态。社会组织以村社为基础,大小因地而异。沿海地区的村社比较小,社会文化制度比较繁杂,农业没有形成标准类型。高地地区的村社比较大,最大的可达千人或万人,农业技术已走向专业化,村民有争强好胜的习惯。〔澳〕黛安娜·豪利特:《巴布亚和新几内亚地理》,中山大学地理系经济地理教研室译,商务印书馆,1974,第12页。高地地区大多数的村社和低地地区的部分村社都是父系氏族社会,按父亲的血统确定祖籍和遗传继承。也有个别村社是母系氏族社会,按母亲的血统确定祖籍和遗传继承,男子结婚后住到妻子的氏族中。亲属关系是社会组织、居住关系和聚落形态的最重要依据。氏族是社会结构的支点,氏族土地是农业活动中的基本地域单位。氏族内的所有人都认为自己是一个祖先的后代,大家都是亲属。

私人之间或村社之间的日常往来,总是以互惠互利为重要的原则。在彼此生活密切的社会里,人们所从事的每一项活动,几乎都有发生债务与义务关系的机会,如开垦土地、建造房屋、儿女婚嫁、老人病逝等,人们都相互帮助。无论动手出力,还是赠送食物和贵重礼品,接受者都必须答谢还报。实际上,当一个人为别人付出的时候,他就放出了人情债,得到了声望。一个人能够经常帮助别人,表示他富裕和大方,因而能够提高他的社会地位,就有可能获取村社头目的地位和权力。在村社里,许多有权威的职位供人追求,如管理种地的人,领导打猎的人,负责造船的人,领导械斗的人,为首行巫的人,他们都有极高的社会地位。所有男子不受任何出身的限制,都可以通过竞争获取村社的重要职位。

虽然不同地区、不同氏族、不同村社的土地制度有所差异,但都有着共同的特点:所有的土地都属于整个氏族、部落或村社;每个人从出生就有获得土地的权利;部落土地的分配权由部落首领掌握,分配给各家各户耕种;个人对土地而言只有使用权和管理权。真正属于个人的,只有个人亲自劳动所获得的劳动果实,如庄稼、各种树木和竹子生长期所产出的果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