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晨跑

在我的记忆中,1995年的五月,是一个花期特别长的春天。那些盛开着的花儿会经常出现在我的梦里,出现在我为了纪念青春的文字里,出现在我壮心衰减白发暗生的咏叹里。那些从来不曾褪色的画面总是在我将要苟且、将要放弃、将要向现实低下头颅的时候,突然跳出来,对我完成一次又一次的精神拯救。

清晨六点,阳光洒在丁香大街上,早起的人们三三两两的开始了晨练。这是一条宽敞的街道,路两边是一从一丛盛开的丁香花,因此命名为丁香大街。

在那个年代,城市的车辆很少,私家车更是寥寥无几,空气清新,污染指数很低。更没有今天罪恶的房地产政策催生出来的这么多高楼大厦、这么多承受着高房价、低收入的房奴群体。那个时候,对普通民众而言应该是一个美好时代。

走在丁香大街,错过路旁建筑物向远处眺望,可以清楚地看到碧绿的田野、茂密的丛林、鸟群盘旋的草原和湿地。不像今天,遍地的钢筋水泥、拥挤的车流和污浊不堪的空气。这城市的畸形发展必然滋生出群体性的病态思维,物欲至上,精神颓靡,只有股市楼盘,没有星辰大海,严重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曾经的美好时光只能成为现代人的一种田园牧歌式的记忆。

这是我和程菲儿相约晨练的第一天,天气真是不错!自从上次她去男生宿舍找我,又跟我说了那么多话,我们之间原有的那一点陌生感已经完全消失了,可以说,我们成了好朋友,是的,好朋友!

那晚我送她回去,在路上她跟我说:“大林哥,以后如果天气好,我们一起参加晨练吧!我们班上好多同学差不多每天早上都出去运动。以前,我爸爸总说我身体太弱,让我多参加户外运动。可是我一个人又不愿早起,你陪着我一起,好吗?”

“你可以和同学一起晨练啊!”我说。

“不,我想要你陪着我,我们不是好朋友吗?”

程菲儿说得那么认真,再说晨练也是一件有意义的事,作为好朋友的我怎么能够拒绝呢?

“好吧,我们一言为定。”

正是丁香花盛开的时节,浓郁的花香被风一吹,在空气中四处流淌、弥散。晨光朗照,晴空如洗,天上有白云飘过,耳边有鸟声鸣啭。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和女孩子一起在大街上走过,也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带着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一起晨练。

所以,人生中有些事无可预料,不能假设,也无法重来。正如此时,我步履轻快地走在大街上,身边跟着一个扎着马尾辫儿的程菲儿,一身白色运动服,满脸的兴奋,一边走一边用手牵着我的衣角。看着她可爱的模样,我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轻松和愉悦。

此时,我眼里的程菲儿,就是一个单纯、活泼、可爱的小朋友。她愿意和我这个大朋友在一起,我也愿意陪着她在这样一个时刻,走进晨光、走进花海、走进春天。感觉就像回到了小时候,触摸到了那些简单快乐的童年时光。

“大林哥,你看我的马尾辫儿和运动服好看吗?”

程菲儿似乎对自己的新造型不太自信。

“好看,菲儿长得漂亮,梳什么发型、穿什么衣服都好看。”

我觉得应该夸夸她。

“大林哥,你可真会说话。你也这样夸过别的女孩子吗?”

女孩就是女孩,总是对敏感话题保持不变的好奇心。

“怎么会?我从来没有这样夸过别人,你是第一个。再说,这也不叫夸,菲儿就是好看。将来长成大姑娘就更好看了!”

程菲儿不说话了,脸蛋儿微微泛红,仿佛有些害羞。

看着她的样子,我想,如果有一天她真的长大了,会是什么样子呢?

“菲儿,前面再有一公里就到龙湖公园门口了,我们慢跑一会儿吧!”我提出建议。

“好吧,我也想跑一下!”

程菲儿高兴地说。

多年以后,我的眼前经常浮现出这样的画面:二十一岁的我,在一个春天的早晨里慢跑,身边跟着一个十六岁、梳着马尾辫的小女孩。阳光洒在身上,快乐写在脸上,在我们脚下,弹奏着青春的节拍和生命的旋律!

年轻真好,只要彼此拥有一颗真诚火热的心,就一定能够留下一生难忘的美好记忆。无论之后发生了怎样的曲折变故、经历了怎样的冷暖悲欢、承受了怎样的隐痛纠结,这份青春的记忆都像五月枝头那些盛开的花朵,永远鲜活,永远生动。

彭钧的跟班儿任务终于完成了,马晓宇和钟玲约会的时候再也不邀请他参加了,这让彭钧如释重负。可是,我之前所预想的事情也发生了,马晓宇在钟玲那里得知:徐美静喜欢上了彭钧!徐美静就是那个和彭钧一起当跟班儿的女孩子,用今天的话来说,也就是钟玲的闺蜜。

看看吧,感情的事就是这么奇怪,往往在不经意中发生,所谓风起于青萍之末,情发于跟班儿之间。

这下彭钧纠结了,这位话痨级的兄弟详细回忆了这几次当跟班儿的经历,似乎想从中找到一些蛛丝马迹,但终是徒劳。

“是不是我哪句话说错了引起她的误解?不会呀!”

彭钧说完,吸了一口烟,又吐了一个烟圈儿。

“多大的事儿啊?也许是欣赏你这资深烟民的做派呢!”我说。

“算了吧,哥们儿在她面前什么时候抽过烟啊?我也是一个讲究人儿!”彭钧强调说。

“是吗?那说明她是一个值得你尊重的女孩。有时候喜欢一个人就是从尊重开始的。”

听了我的话,彭钧略作思考状,然后缓缓地说:“其实我觉得她长得还行,皮肤特别好,比钟玲长得白,就是眼睛有点儿小。”

呵呵,这家伙开始对人家品头论足了,说明他也不是完全没有在意徐美静。

记得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好不好看决定别人是否跟你交往,而良知则决定别人是否想跟你过一辈子。

那什么是好看呢?看着不讨厌、看着舒服、看着喜欢就是好看。所以说,好看的标准不是狭隘的而是宽泛的,是因人而异的。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小钧,要不就别学我了,总是站在边上看球,你也下场踢一次吧,万一要是进球呢?”

我知道我说这话彭钧听得懂,他没吭声儿。

“徐美静那女孩挺好的,听钟玲说过一次,性情温柔、心灵手巧,好像家境也不错。”

我再次以这种近乎庸俗的方式怂恿彭钧加入当前这个不断发展壮大的恋爱群体,其实我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希望他不要错过幸福,哪怕是年轻时代的一次美好的经历。

“再说吧,大林,这事儿我需要好好考虑一下。”

彭钧第一次这么郑重其事。

“总之,我的建议是,尊重人家女孩,不能做男女朋友就做普通朋友,别伤着人家。”我说。

我觉得花季中的女孩子都很美,都有一颗善良却脆弱的心,容不得半点欺骗和伤害。正如《红楼梦》里的贾宝玉常说的:女儿是水做的骨肉,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

我不是贾宝玉,我不过是他口中的须眉浊物,但是我却认可他的这种对女孩子的审美判断。至于他后来所论之“女孩未婚时是珍宝,只一嫁了汉子就与污浊男人同流,变成死鱼眼,染了男人气味混账起来”,就是另外一个心理学和社会学问题了。

被世俗社会同化、物质化、庸俗化,这不仅仅是女儿家的问题,男人们也一样。我想,天才如曹雪芹者,何曾想过他在《红楼梦》里借宝玉之口所阐述的观点会让多少花季少女心生欢喜、又会让多少已婚女子、三姑六婆恨得牙根痒痒啊!曹公啊曹公,如你这般天性,妙笔生花,也只能留给世人一曲大观园里的青春绝唱!

李文东来信了,这是他走后写来的第一封信。信中说,他已经在深圳的一家电子企业做了临时工,工作是他表哥介绍的。他表哥几年前就去了深圳,如今已经在这家企业混成车间组长了。李文东有他照顾着,也算不错。最后,他让我问候大家,还说将来一旦有机会想请我去他那里看看。

放下书信,我默然良久。

我想起了和李文东一起如数家珍地讨论港台音乐时的场景,想起他的率真和执着,想起他被陈平用刀刺伤的那一刻,想起他离开之前酒后大声哭泣的样子……

人生的离别无处不在,又总是让人觉得伤感。而人生的归宿在哪里?李文东走了,深圳是他的归宿吗?不会的,那不过是他暂时的栖身之地罢了!

而我们呢?这些人的归宿又在哪里呢?虽然校方一再承诺分配工作,谁知道等着我们的是一份什么样的工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