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捍卫与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来,当代西方史学界在与后现代主义的论争过程中,试图从历史学的多重特性、客观性的限度、历史事实的建构途径等几个相互联系的方面,系统且深入地反思历史研究的基本原则和立场,在回应挑战中谋求捍卫与发展历史学的新途径。

(一)历史学的多重特性

随着后现代主义挑战的深入发展,尤其是“史学危机”与“终结论”的提出,我们发现历史学的科学性正在遭到新一轮的、持续性攻击。海登·怀特宣称:“历史在当今意义上不是,也永不可能是一门科学。”[59] 他提出历史学是一门技艺,而不是“运用技术语言、受试验方法控制的假设—推理论断,以及具有业内人士共同遵循的试验程序的科学”;它“更像一门类似手艺的学科,抑或说更倾向于服从成规惯例而非方法论与理论,它所使用的语言是日常或自然的”[60]

艾文斯针对怀特的观点反驳说,首先我们已经了解了实验方法和实验室的程序并不是以观测为主的科学(如天文学)的必要因素,不少科学学科的训练相当一部分也是在于学习材料和掌握辅助技术中完成的,历史学的职业训练也即如此;另外,历史研究也有自身形成的共识性程序,因此在本质上历史学与科学之间的差异并非如此巨大[61]。格奥尔格·伊格尔斯也曾指出怀特科学观念中的问题,即怀特在《元史学》中毫无批判性地接受了一种已经过时了的19 世纪的科学观念,对历史学与科学之间做出了截然区分,这表明他过分忠实于英美的科学观,而在欧陆的传统中还存在着对于文化和历史研究更为开放的科学观;怀特的矛盾之处在于,“他一方面拒绝了历史学是一门科学的观点,另一方面又以一种带有浓厚科学主义色彩的图示来对历史话语进行分析”。伊格尔斯强调,历史学不是物理学意义上的科学,而且“物理学并非科学的唯一样板”;历史学可以是一门科学,但它是比经典的自然科学更加难以捉摸的科学[62]。之后他又撰文补充说,历史学的性质在整体上介于学术与诗歌之间,兼有科学与艺术的成分[63]

历史学与文学、艺术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历史写作与小说、诗歌的创作有何不同?对此怀特曾反复论证,历史研究保有修辞性和文学性,历史学家运用的比喻性虚构不仅是某种叙述的形式、修饰或风格,而且还是构成事实与意义的重要组成部分[64]。不过,怀特并不认为历史学家应该摒弃历史写作中的文学形式或诗性特征,相反比较推崇他们运用充满想象力的、生动的叙述方式来表现历史,并试图弥合历史与文学之间的界限。但正如有的论者已经注意到的,如果细阅怀特自己的修辞就会发现“那种咄咄逼人的科学语言和口吻”,同样另一位后现代主义史学理论家拉卡普拉也表现出一种对“没有技术含量的文体”的蔑视[65]。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令人觉得有点诧异,似乎在反对历史学科学性的很多后现代主义者的作品中却严重泛滥着众多的科学术语,以及颇为严格的逻辑性科学分析。

正如德国历史哲学家吕森所指出的:“当前的史学理论中有一种精神分裂症”,即对历史学中接近于文学的语言、修辞、叙事的程式保持着敏锐的意识和反思,而在理论层面对历史研究的技巧、量化、统计学等有助于历史学家从史料中获取有效信息的辅助手段却缺乏重视,“这两方面之间没有令人信服的关联”;这种情况可能会导致历史研究丧失作为一门学科在文化生活、主要是在政治生活中所发挥的传统批判功能,它可能使人们片面地将历史研究理解为以文学和语言策略创造意义的方式,这就忽略了历史研究在其科学化过程中所发展出来的批判潜能[66]

对此,艾文斯认为,史学著作没有理由拒斥文学和语言学的分析,因为这样可以使人更敏锐地了解历史学家的想法;历史写作的风格多种多样,但无论历史作品的语言学、文学价值有多高,归根结底衡量它的最重要标准还是其作为历史研究的价值大小;历史之诗意是历史学最富吸引力的地方,然而这种诗意却并非由漫无边际的想象力构成,它必须要接受事实的规训。最后,艾文斯总结出历史学具有的多重特性。其一,它在很大程度上应被视作一种科学,但它可能是最微弱意义上的科学——它是一套有序的知识体系;其二,历史学不只是一种最低限度的科学,它还是一门艺术——可以运用文学形式与语言来表现历史;其三,历史学还是一项技艺,史学工作者掌握了一套如何处理材料及其利用它们的工具[67]

历史学之所以具有如此复杂的性质,不仅由于它是一门无所不包的、以人类社会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更在于它永远身处社会生活的流转与变化之中,况且实际上不同历史学家的研究取向又往往带有强烈的个性差异。如何将历史学作为一套知识体系、一门艺术与技艺的多重特性有机地结合起来,这也许恰好是当前历史学回应后现代主义挑战、摆脱自身危机的正当途径。

(二)客观性的限度

历史学科的客观性问题一直是史学理论领域争论的中心议题,也是和历史学科的发展紧密相连的敏感问题[68]。20 世纪60 年代,爱德华·卡尔在讨论该问题时就曾指出,所有关于过去的认识并不都同样正确,真正的危险在于因“过度诠释”而“蹂躏事实”。他强调,客观的历史学家不是只能找到事实的人,这里的客观性还应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意味着他不为所处的社会及历史情势所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超越这种限制;其二,意味着他所具有的宽宏视野和贯通性思考远超同时代的历史学家[69]。因此,实际上卡尔所讲的客观性既包含了历史认知层面的事实的客观性,也包含了超越时代、社会以及个体局限达成的真理性认识,更包含了从过去、现在、未来的广阔视域中发现的某种目的论,抑或元叙述层面的意义的客观性。

后现代主义在历史学领域产生的巨大理论效应之一即是严重冲击了上述客观性信念与原则。后现代主义者一般视自身为政治上的左派,他们认为将历史学从客观事实的羁绊中解放出来,会让历史变得更加民主、更具质疑性、更加宽容。他们所主张的相对主义与多元文化主义并行,这使得他们将为弱势群体争得诠释历史的同等权力视作己任。但事实上,如果历史研究彻底沦为关于现实政治或社会权利的争论,后现代主义是否就会为歪曲、隐匿、压制过去的人打开了潘多拉盒子,而最终丧失掉历史学自身的立场和存在的正当性。艾文斯举出保罗·德曼(Paul de Man)事件的例证,指出德曼通过解构主义的文学理论暗含否认自身在德国占领时期为纳粹写作的通敌卖国行为[70]。问题的关键似乎还并不在于德曼的支持者如何瓦解其卖国行为与其文学理论间的关系,并为其卖国的事实进行辩护;争论的真正意义在于,包括后现代主义者在内的辩论双方是如何诉诸客观实在性和证据的一般标准,他们是如何就一系列文献进行推论和解释的实际操作过程。

艾文斯又举出关于大屠杀问题的讨论,认为从20 世纪70 年代中期以来,大屠杀否认者活动的广度与强度日趋加剧,“这反映了后现代主义思想气候的猖獗”[71]。更为重要的是,大屠杀否认者通过学术伪装制造出一种虚假的“真实效果”,向人们不断发出历史中没有真实、没有固定的意义和内容、任何事实和真理都可以被重构的信号。这就预示着某种危险的出现,它不是只针对个别现象和某些具体的历史事实,“它对所有相信知识与记忆是我们文明基石的人们造成了威胁,甚至对所有相信理性的终极力量的人们造成了威胁”[72]。从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极端相对主义可能会制造出某种“令人瞠目结舌的虚假共识,其获得是通过误读或操弄证据、隐匿关键事实,以及在那些可能尚存自主记忆的人身上制造一种趋利避害的健忘症”[73]

正如托马斯·哈斯克尔所强调的,我们不将客观性同中立性(neutrality)、冷漠(indifference)或缺乏热情混为一谈,历史研究要求实践者尽可能地克制和自律,要求做到诸如放弃想当然的思考、抛弃不良信息、放弃那些无法证实却合乎自己意愿的解释等;更重要的是,需暂时搁置自己的认识,怀着同情之心进入那些可能令你生厌的对手的观点中;因此,历史学的客观性确实意味着历史学家不得不发展出一种不带偏见的认识方式、一种自我批判的能力、一种理解他人立场的能力[74]

无论如何,在后现代主义挑战之后,我们应该以更加谨慎的态度来理解历史学的客观性,尤其需要明晰其达成的限度与条件。从学界目前的讨论看,其中比较重要的支撑点应当包括历史学家学术共同体内部的共识性、认知层面的史实的融贯性、历史解释效力的最大化、结果的原创性等几个方面内容[75],这些也许可以作为我们考量历史研究所具备的学科客观性的基本要素。

(三)历史事实的建构途径

海登·怀特提出,一个事件是以前发生过的,而一个“事实”则是由历史学家建构出来的;因此“事实”是不稳固的,是语言学意义上的存在体;对于过去的任何事件历史学家都难以达成普遍性共识,历史事实是处于一种开放状态的、描述之下的事件,它要接受来自各种立场的修正和进一步解释[76]。拉卡普拉也认为,历史学家在分析文本时,往往会过分简单化地理解其语言与意义,而忽视文本所包含的思想意蕴,这会导致一种对文本和档案的极端简化的使用方式[77]

问题之一在于,历史学家在何种程度上利用史料,并借此建构事实。他只是为了建构某些具体单个的事实,还是将其作为一种依据进一步去建立一个更加宏大而又普遍联系的解释模式。历史学家常常会从文献叙述中辨析出记载者自身的视角与好恶,也有可能会解构出某种潜藏的权力意志或文化疆界,但这些就足以使历史事实的建构完全成为不可能吗?实际上,很多历史学家已经充分意识到在处理原始文献时的重重困难,意识到历史事实远比预想的要复杂得多,真实世界远比史料所能揭示的“事实”要广泛得多。例如,意大利微观史学家卡罗·金兹伯格就曾提示说,我们无法保证所知的历史就是重要的部分,“大部分世界上真正重要的事可能从未传递下来,也从未被记得过”[78]

问题之二在于,历史学家以何种主观意图去解读史料、建构事实。无疑历史学家一般都带有其自身的政治、伦理、意识形态的各种意图,其所处时代或社会的知识、观念与理论将会在事实的建构中起到重要的影响作用,而历史知识和历史理解的进步恰恰也是由于历史学家对新材料的主动发现及其对史料的创造性诠释才获得的。因此,问题显然并不在于史学家是否应该带有某种主观动机去认识历史,而在于他带有怎样的主观意图(内容与方向),及其对历史事实的建构产生何种影响。当然后现代主义者论述历史的主观意图是显而易见的,在整体上它既是当代西方社会发展阶段的产物,也体现了某种现实政治的变化或权力中心的转换。

问题之三在于,历史学家运用怎样的语言形式或结构来表达事实。在大多数情况下,历史学家是依靠日常语言呈现事实的,但语言本身并非可以完全透明地反映事实,它也发挥着自身潜在的隐喻性功能。那么经这种语言处理过的事实是否就失去了真实的意义,而将历史写作直接降格为一种文学文本。后现代主义从“语言学转向”中汲取灵感,以叙事主义历史哲学向历史学家工作的终极阶段——历史表达提出了挑战,令我们深思表现历史的各种语言形式中可能蕴含的实质性内容。但这些是否就足以使历史学家完全失去了表达事实的恰当途径,以及在话语、文本与事实之间谋求多种合理性安排与解释的空间。

艾文斯在检视后现代主义关于历史事实的观点后指出,后现代主义令所谓历史事实的概念已经在我们的视野中消失了,一手与二手材料之间的区分也被消除了,历史与小说之间的鸿沟被弥合;尽管打破这些传统的界限,可能会给历史学带来一些有益的机遇,但这类观点在多大程度上经得起严格检验,尚待进一步证实[79]

历史学的发展是否仍然需要以历史事实为基础,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一方面,某些极端的后现代主义者将历史研究和历史学家的工作简单化为意识形态的产物;另一方面,他们又力倡彻底抛弃束缚历史学家的那些“清规戒律”,这可能出于解放史学的美好初衷,但也很有可能会引发肆无忌惮地歪曲或误读史料情况的大量涌现。这就要求历史学家更加严格地审视自我,批判性地去面对史料,并敢于从事实出发,修正原本崇信的常识性知识、理论体系、政治观念、伦理道德、宗教艺术等主体意识形态。毕竟历史学家工作的重心并非其政治、伦理、审美目标的现实实现程度,而在于他们所做出的历史论断与史料之间的契合程度,以及所依托的事实如何,这些是最终决定历史学家个人和历史学科整体成败的基础。